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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严把领导干部任前“四廉”关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3-06-04 14: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 宁乡县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为切入点,对新任领导干部严把“考廉”、“诺廉”、“谈廉”、“申廉”的“四廉”准入关,提前打好预防针,切实增强了新任职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以廉政考试为基础“考廉”。今年5月,县纪委出台了《宁乡县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规定》,以考试试验领导干部对廉政知识的掌握程度。规定要求,所有拟新提拔科级干部需在公示期内,参加廉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内廉政法规、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本次任用资格;凡未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不得办理任职手续。考试成绩将在《宁乡廉政网》予以公示,并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此举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对廉政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选拔任用勤廉兼备、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以廉政承诺为抓手“诺廉”。县纪委规定,每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都要在任职前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结合新履职岗位工作的实际,就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政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并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存档。每年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各单位需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情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其承诺和公示、监督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是以廉政谈话为载体“谈廉”。近日,宁乡县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腐败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开展预防腐败谈话,进一步加强沟通,适时提醒,强化监督。根据《意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必须分级组织对全县新提拔、交流任职的乡科级干部、各单位中层干部、新任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明确廉政风险,作出廉政承诺,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以进一步加强沟通,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
             四是以财产申报为依托“申廉”。县纪委要求所有新提拔科级干部必须在到岗后30日内填写《干部财产申报表》,如实对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房产、投资、企业经营收入、工资及奖金、车辆、贵重物品、存贷款等情况进行申报,自觉接受监督。县纪委将对有关干部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不按要求如实申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今年6月,宁乡县纪委将组织对全县自2012年11月以来新提拔的147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进一步核实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和收入情况,对未如实申报的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切实推动全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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