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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以“四个加强”为着力点 源头防范和减少基层信访举报问题

编辑:许琼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未知

      信访渠道不畅,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办事不公、是诱发基层群众信访举报的两大原因。针对这一情况,近年来韶山市坚持关口前移,畅通“民声通道”,以完善基层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在信访举报的控源治本上下功夫,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题,近三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件年均不到30起,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一是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制度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调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切实把农民群众的上访问题解决好。对因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和答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并视情况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对基层“钱袋子”的监督。针对基层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农村和社区财务问题,市纪委联合财政局、农经局等制定完善基层财务监管体制工作的意见,实行村(居)帐乡(镇)管、组帐村管的经济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村组和社区财务的监管力度;建立村级和社区财务公开制度,明确规定村级和社区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村(居)民有要求的随时公开。在村级和社区财务审批上实行“会签制”,即村级和社区所有的报销单据必须由村(居)委会书记和村(居)主任共同签字或一个签字一个盖民主理财印章,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漏洞,从源头上减少了因财务问题引发的集体访和越级访。同时,强化对征地拆迁款项的监管,要求村组对大额拆迁款项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面积、等级和补偿标准,公开村组户涉及征地拆迁人数,公开村组户应得补偿经费,既让被拆迁人掌握拆迁政策,又让大家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避免在拆迁中发生优亲厚友和互相猜疑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基层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基层道路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国土平整等重点工程涉及资金额度大,群众十分关注。对此,我市通过加强对基层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实行准入制、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分离的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对基层信访举报的宣传引导。以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变“群众到机关上访”为“干部下基层接访”,使“接访”扩展到村、组、户。明确将每年的4月份、10月份定为全市的“大走访月”,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上访。(韶山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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