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百姓遮风挡雨,为人民鞠躬尽瘁———青山桥法庭庭长朱起洪
朱起洪同志今年60岁,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1992年8月,他出于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无比向往和热爱,在谁也不愿意到偏僻、艰苦、工作非常被动的青山桥法庭主持工作的情况下,向组织主动请缨,由乡党委书记改任了青山桥法庭庭长。从此,他以“开弓没有回头箭,出水才看两腿泥”的倔劲和韧劲,一头扎进了法庭工作中。他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紧紧凝聚着全庭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鼓实劲,干实事,求实效,恤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用过硬的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这一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经过艰苦努力,青山桥法庭的工作终于走出低谷,跨入全市全省人民法庭先进行列。自1998年至2006年,法庭连续9年实现“三无一高”,即无一件超审限积案,无一件上诉案,无一件执行尾巴案,调解率年年高达75%以上,这一成绩不仅在湘潭市22个人民法庭中独占鳌头,而且在全省人民法庭中也是罕见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在湘潭县考察基层政法工作时,称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是“为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的重大贡献”。自2000年以来,法庭连续7年被评为市县先进人民法庭,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5年4月,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当年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湖南省只有4家,全国只有100家。青山桥这个偏僻的山窝窝里,飞出了一只光彩夺目的金凤凰。朱起洪本人也先后5次受到嘉奖,2次荣立三等功,还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市县两级法院院长由衷感叹:“真是用好一个人,改变一个庭!”乡、镇党政领导众口一词:“朱庭长不愧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领头雁!”辖区广大群众交口称赞:“朱庭长为父老乡亲把心都操碎了,这样的好法官咱老百姓夸不够!”
只要案子存在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不惜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朱起洪用好用活了被国外法律专家赞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艺术,奏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华彩乐章。他因此成为最受辖区老百姓信赖的人
青山桥法庭管辖2镇1乡,106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280多平方公里,13万人口。夫妻反目、妯娌吵架、邻里争执等纠纷时有发生,一旦矛盾激化,往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法庭每年受理的各类纠纷案件都在百件以上。常言道:一朝起讼争,三代结冤仇。这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极不和谐音,也是朱起洪最感痛心的事情。1995年8月,法庭受理了青山桥镇沙林村村民赵某诉莫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双方本是近邻,世代和睦相处,却因一米宽的出路界址引起纷争,在相互揪扯扭打中,莫某用锄头将赵某击伤。由于主审此案的承办法官未进行充分调解便判决结案,双方均不服判。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双方互相攻击谩骂,导致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了4人。事后,莫家在出路上砌起一堵石墙,两家从此不相来往,至今仍视对方为仇人。这起案子在朱起洪心头引起深深的震憾和深刻的反思。他认识到,凡是起诉到法院的案子,往往已经是双方积怨很深、矛盾易于激化的案子。只有调解,才是消除积怨、化解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虽然调解结案要比判决结案费时费力得多,但调解能收到化干戈为玉帛的特殊效果,对促进农村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有百利而无一弊,相比之下,费时费力、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从此,他在办案中特别注重贯彻“着重调解”原则,坚持“多调少判”,力求“案结事了”,并在实践中反复琢磨、摸索总结出一整套促进调解的经验:在调解的时机上,做到立案调、庭前调、庭审调、判前调、执行调,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调解结案的机会;在调解的应用上,做到标的单一案情简单的调,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调,纷纷双方有调解意愿的调,基层干部积极协助、当事人邻里亲友能帮助做思想工作的调,凡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都力争调解结案;在调解的方法上,做到矛盾激烈、对立情绪大的背靠背调,矛盾缓和、对立情绪不大的面对面调,矛盾集中、主要标的争议不大的抓住重点集中调,矛盾错综、头绪繁杂的由易至难分步调。只要纠纷双方存在百分之一的和解希望,就不惜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哪怕跑断腿、磨破嘴也在所不惜。
青山桥镇商贸大市场集体阻工事件的成功调处,堪称朱起洪灵活应用调解艺术解决疑难纠纷的杰作。青山桥供销社实行“企业改制”后,青山桥镇政府决定在供销社原址上改建一个商贸大市场,以促进镇域经济的发展。但供销社老房拆除后,附近6个村民组的村民对原址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争议,部分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集体阻工,推倒基建工程队的临时工棚,冲击镇政府会议室,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朱起洪受理此案后,率全庭同志火速赶赴现场,全力以赴投入纠纷的调处。他和同志们分别找6个村民组负责人和为首阻工的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向他们反复指出:供销社原址的土地已被国家征收,属于国有土地,不管“改制”如何改,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国家;在原址上建一个商贸大市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国家、集体和每一个村民都是大好事。大河有水小河满,只有国家富强了,集体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日子才能红火起来;如果不讲道理强行阻工,造成严重后果,不管是谁,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整整一个星期,朱起洪主持各种形式的调解会20多次,最大的一次调解会参会群众达50多人。他讲得口干舌燥,却入情入理,深得人心,村民们终于从动心到动情到心服口服地认了理,认了法。整个调处过程中没有骂人打人,没有一个人被拘留,没有留下任何隐患和“后遗症”,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场有数百人参加、镇政府多次调处无果的特大纠纷就这样慢慢平息下去,商贸大市场也很快建立起来。湘潭县“改制办”负责人对朱起洪成功地主持调解这场纠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赞他是“巧解心结的能手,促进和谐的先锋”。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朱起洪不仅敢断家务事,而且善断家务事。青山桥镇上方村有张姓同胞兄弟5人,由于长期的家庭矛盾,五兄弟分别以老二和老四为首,分成两派,多次发生斗殴。老四曾当众发下毒誓,此生绝不迈进老二家门。2005年中秋节那天,老二怀疑老四背后讲了自己的歹话,当众狠抽了老四几个耳光,至其当即鼻孔流血,晕倒在地。村干部和镇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老二拒不认错,后来干脆拒绝参加调解。老四则声称,迟早会与老二同归于尽。案子起诉到法院后,当地村民唱出顺口溜:“弟兄窝里斗,你硬我如铁;纠纷虽不大,案子难了结。”朱起洪却偏偏不信这个邪。他认为,只要法官有信心,有耐心,有诚心,就是钢铁也能化成水,就是石板也能开出花。他7天内5次深入上方村,分别找张氏兄弟做背靠背的调解疏导工作,苦口婆心规劝他们:兄弟手足之情是人间极为珍贵的感情,为小事小利之争而置如此珍贵的感情于不顾,是极不明智的,不仅邻里乡亲会耻笑,连自己的子孙后代都会耻笑。在面对面的调解会上,他语重心长地对张氏兄弟说:党和政府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如果连一母同胞都豆箕相煎、六亲不认,又怎能与其他人和睦相处?倘若家家如此,人人如此,构建和谐社会又从何谈起?由于他讲得入情入理,掷地有声,张氏兄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在朱起洪主持、有全体村干部参加的第5次调解会上,老二主动向老四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其医药费2000元,老四也对哥哥表示真诚谅解。签订调解协议那天,老二专门准备了一桌酒菜,邀请其他兄弟和村组干部一起用餐。席间,老二老四频频举杯,互致歉意。延续数年的怨恨仇视终于被血浓于水的亲情所取代。此案的成功调处,在上方村一时传为美谈。
青山桥镇三富村村民齐某和妻子刘某,结婚四年,吵闹三年,闹离婚两年。在常人看来,这样的婚姻关系早就无法维持下去了。朱起洪受理此案后,却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他通过大量外围调查走访,了解到这对年轻夫妻扯皮吵架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两人长期找不到打工挣钱的活儿,经济上十分拮据,每天为柴米油盐的困窘而发愁,导致“人穷火气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因而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找到矛盾的焦点后,他暂时放下对案件的处理,先为两人的就业问题而四处奔波起来。经过多方打听,终于与青山桥镇心连心超市的负责人联系好,将夫妻俩同时安排到超市打工。经济拮据这个主要矛盾解决了,小夫妻的感情也由冰点迅速升温,案子很快得以撤诉处理。此案审结后,了解内情的干部群众无不对朱起洪津津乐道,称赞他是具有强烈责任感和菩萨般好心肠的“法官红娘”。
善于调解成了朱起洪的“绝活”,多少人啃不动的“硬骨头”,到他手里就能冰融雪化,冲天的怒气和深深的怨恨也能转化为似水柔情。15年来,经过他出色的工作,先后使100余名“冤家对头”握手言和,使180多对反目夫妻和好如初。如果说,他真有什么“绝招”的话,那就是对人民群众深深的爱,对和谐社会执着的追求。正是这种深深的爱和执着的追求,使他的调解艺术日臻成熟,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在他15年来主审的1105件案子中,调解(含撤诉)结案的有858件,调解率高达78%,不仅在湘潭县法院首屈一指,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亦名列前茅。
青山桥条件艰苦,生活清苦,工作辛苦,朱起洪却在这块土地上牢牢地扎下根来,一干就是15年。他说:“每天都能做老百姓期盼我们做的事,那感觉不是苦,而是象喝了蜜一样甜。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
青山桥虽然偏僻,却有着未受污染的绿水青山;青山桥人虽然暂时还不富裕,却在为改变命运辛勤地耕耘。朱起洪深爱这片热土,深爱这里淳朴而勤奋的父老乡亲。他15年如一日,在青山桥的山山岭岭、田间地头不知疲倦地奔波着,用法律的利剑斩断一个个纠纷的死结,为当事人和群众送去和煦的春风。
2006年6月,分水乡同合村女村民王小英与小叔子因家庭小事发生口角和扭打,70岁的婆婆方某上前劝架,被王小英不慎打成轻伤。王小英责怪婆婆袒护儿子,不仅不给婆婆治伤,而且出语伤人。村委会、乡司法所先后三次组织调解,没有任何结果,婆媳关系继续恶化,两人怒目相向,势同水火。婆婆一气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还要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朱起洪考虑到原告年过古稀,体弱多病,且案件又是婆媳之间的家庭纠纷,决定把“衙门”搬到现场去,就地进行调处。从法庭到同合村,距离30多里,还有10多里崎岖的山路只能步行。当时正值盛夏,天气炎热,给现场办案带来很大困难。但他顾不得这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妥善地处理好这起纠纷,让一个充满“火药味”的家庭恢复和睦与平静。第一次给被告送传票,他翻山过坳,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好不容易爬到建在半山腰的王小英家,王却误以为法官是来抓她,早已躲藏起来,使他扑了一个空,连水都没喝上一口。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趁热打铁,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从法庭风风火火赶往同合村。王小英家还没有吃早饭,他就把传票送到了她家里,不仅没有抓她,而且与她和颜悦色地拉起了家常,心平气和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诚恳耐心地进行规劝和开导。王小英觉得朱庭长态度和蔼,讲的话句句在理,思想开始起了变化,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紧接着,他又接连两次来到同合村,会同村组干部召开家庭调解会,分别做婆媳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件。在他不厌其烦的耐心开导下,王小英的心结终于打开了,她动情地说:“就凭着朱庭长翻山过坳、四次步行来到同合村的这番诚意,我也不能再执迷不悟了!”她当着朱起洪和全体村组干部的面,主动向婆婆认了错,写了书面保证书,想方设法筹足钱给婆婆治伤。婆婆则真心原谅了儿媳,当即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案后不久,方某因病在镇医院住院治疗,王小英顾不得农活紧张,杀了一只老母鸡炖好鸡汤,还买了大包小包的营养品,跑了几十里山路送到婆婆病床边。方某激动得泪如泉涌:“真不知怎样感谢法庭的朱庭长,是他给我送来了一位贤慧体贴的好儿媳啊!”
“替百姓遮风挡雨,为人民鞠躬尽瘁。”15年来,朱起洪一直将这两句话作为座右铭。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在诉讼过程中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照和关爱,最能体现他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甘苦与共的情怀。石鼓镇石鼓村村民黄志刚,妻子和一双儿女均系弱智人,本人体弱多病,年已65岁还是家里的主劳力和顶梁柱,由于一年到头在地里刨食,挣不到一点“活钱”,成了远近闻名的特困户。屋漏偏遭连夜雨。2003年2月,黄志刚骑单车去青山桥镇上办事,半路上被骑摩托车的七家坪村村民谭某撞伤,构成10级伤残,用去医疗费近2万元。谭某为规避赔偿责任,将家俱寄存,猪牛出卖,全家外出打工。黄志刚万般无奈之际只得向法庭起诉。朱起洪承办此案后,首先请示院领导为黄缓交了大部分诉讼费。为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保护,他没有采取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的形式,而是通过交警部门、村组干部和被告亲友千方百计打听被告的去向。为早日找到被告,他根据掌握的线索,先后3次跑长沙、湘潭、株洲等地,寻访了10多处工地、商场,终于在某处建筑工地找到了谭某。经反复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之以法,谭某的良心受到深深触动,终于表示服从调解,并积极筹借赔偿款,很快凑齐了24000元送到法庭。当黄志刚从朱起洪手中接过这笔赔偿款时,感动得泣不成声:“朱庭长,您这是给我们全家人送来了救命钱啊!”
朱起洪为辖区13万群众的甘苦忧乐操碎了心,在长达15年的奔波中,他骑坏了5辆自行车,2辆摩托车,办案总行程达12万多公里,相当于环绕地球整整三周。夜以继日地办案,风风火火地奔波,使他落下了一身疾病, 1997年患上的糖尿病,近年来逐渐加重,服药量也越来越大。2000年开始患上的痛风病,更是说发作就发作,经常折磨得他苦不堪言。有一次,他孤身一人去心田村办案,当登上一个陡坡时,痛风病忽然发作,跌坐在路边的石块上,痛得不能迈步。后来,还是一位路过的村民发现了他,才租了一辆摩托车将他送回法庭。心田村的老百姓目睹这感人的一幕后,很多人流了泪,他们正是从这位法庭庭长身上,读懂了“人民法官”、“人民公仆”的真实含义。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法官是不是公正廉明,得由群众说了算。天地之间有杆秤,秤砣就是老百姓。“香莲莫怨开封远,当今青山有青天!”这就是青山桥13万群众对朱起洪公正廉明、执法如山的最好评价
朱起洪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对司法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作为一名法官,就要公公正正执法,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这是他用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尊严、人格和司法良知,向辖区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15年来,他主审并判决的案件,当事人件件服判,无一件上诉,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使赢者赢得顺气,输者输得服气,输赢双方都从心底里认可了法官的裁判。
2003年下半年,朱起洪受理了一起离婚案。此案原告是实权在握、炙手可热的湘潭市某局局长,被告是一名无权无势的下岗女工,无论地位、职权、名气、财力,都相差悬殊,强弱分明。案件审结之前,很多有疑问:在这样一对当事人之间,神圣的天平会不会发生倾斜?法官能否把这碗水端平?结果,朱起洪没有让老百姓失望。他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顶住人情的冲击与权势的重压,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具有重大过错的原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后来,鉴于多次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但根据照顾妇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弱者的原则,判令原告给予了被告足够的经济补偿并全部当庭兑现。他再一次用秉公执法、无私无畏的行动,向辖区人民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朱起洪面对歪风邪气,总是横眉冷对;面对说情打招呼现象,总是那么不近人情;而对寻求法律帮助的弱者,却总是古道热肠,倾心相助。得到过他支持、帮助的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究竟有多少,已经无法统计了。2004年10月,法庭应当事人申请,执行段某诉唐某离婚一案。此案原告应补偿被告15000元,在超过了履行期限一个多月后,段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朱起洪了解情况后,立即赶赴当事人所在村民组调查,得知被告唐某系外地嫁来的,在本地无亲无故,且体弱多病,老实巴交。段某见唐某孤立无援,软弱可欺,便来了个一拖二赖三开溜,根本不打算履行义务,且暗中作好了去广东打工长期不归的准备。朱起洪当即决定,马上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赶在段某外出之前执行到位,以切实保护唐某的合法权益。他会同村组干部先后三次上门做段的思想工作,严肃指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段某思想上受到震动,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于是想方设法筹集到应履行的15000元现金交到了法庭。当唐某从朱起洪手中领到这笔钱时,感动得失声痛哭。一位到法庭办事的老教师亲眼目睹了这感人的一幕,当即欣然赋诗:香莲莫怨开封远,当今青山有青天!
公正总与清廉相生相伴,威望总与无私相辅相成。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朱起洪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他办案过千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一起当事人关于他执法不公的举报。他拒收当事人红包礼物仅记录在册有据可查的就有110多次合计28000余元。这倒不是他天生就厌恶金钱。他的爱人是青山桥供销社职工,早已离岗在家,每月只能领到300元生活费。他的小儿子25岁了还没有找到正式工作,现在湘潭市某机关做临时工,月工资只有500元。他和爱人都患有多种疾病,而且爱人患的是严重的肾病,每年要到市中心医院住一两次院,每次要花好几千元钱,平时吃的药有10余种,有的价格昂贵,又不能不吃。他和全家人都过着一种近乎清贫的生活。钱,对他来说真是太需要了!但是,他有他的信念,他的追求。在他信念的天平上,唯有法官的形象与法律的尊严重若千钧!
朱起洪是平凡的人,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伟业。但他却用“替百姓遮风挡雨,为人民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怀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执法如山的良好风范,将“满意”二字刻在了辖区13万人民群众心坎上,成为老百姓最欢迎、最信赖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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