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安乡:强化制度规范 高效处置信访举报

编辑:孔令令 发表时间:2016-11-11 17: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安乡县纪委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实现统一登记、归口分流、交办有向、督办有力、回复有效。1至10月,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3件次,143条问题线索全部完成初查初核,立案查处19起,纪律处分33人。较去年同期相比,信访举报总量减少35.2%,越级举报减51.32%,重复举报减少45.73%。

    规范工作流程和内容。制定流程图。将信访举报办理流程规划细化为分级登记、分类办理、分层回复三个环节,并明确各个环节办理程序、方式、要求和时间,确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信息录入详细及时,运行轨迹完整可查,转办流向清晰明确,办理情况常态化反馈。实行五个直接办理。对上级交办件、县委领导批示件、科级干部件、村居支书和站所长与股级干部件、问题线索突出反映重大件等五类信访线索,直接由县纪委办理。

    建立信访举报督办制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办、当面询问、实地了解、会议督办、下发催办单等方式,每周集中督办一次。对未按时办结的信访件,由县纪委分管负责人约谈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延期仍未办结的信访件,由县纪委书记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两次约谈后仍未办结的单位,则按“一岗双责”和“一案三查”规定追责。督办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并从中找出信访举报问题规律和内因,及时整改。

    建立重大信访举报签字背书承诺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对每件信访件在签批时都规定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必须按领导签批的时间承诺办结。所有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报告必须有承办人、分管负责人签字背书认可。息访承诺。对于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信访处理结果承办单位必须与举报人见面,并与举报人签好息访承诺。

    建立信访举报问题限时办结制度。明确信访举报件受理、登记、送批时间不超过1天,明确领导签批时间不超过3天。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上级领导签批件、急办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级纪委交办件、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和其他重要信访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信访件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三种信访件如需延长办理时间,最长延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安乡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