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复制粘贴写材料 巡察调查挨处分
复制粘贴写材料 巡察调查挨处分
——沅陵县查处一起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我要以此为教训,克服慵懒散和责任缺失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项工作。”近日,谈及自己因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办主任胡某某对沅陵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去年下半年,沅陵县委对县内12家单位党组织展开了巡察,县委巡察组第二组副组长周天亮在巡察县国土资源局(今年初机构改革改名为县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时,发现了端倪。
经过比对,巡察人员发现,县国土资源局一篇年度总结居然通篇抄袭2015年12月9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文章。沅陵县委巡察办立即将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调查处理。
调查发现,胡某某作为县国土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负责人,工作不负责任,从工作计划到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的撰写,都是从网上直接下载而来,只是换一个标题,对正文内容不审核不修改,更不结合或联系单位实际。如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是胡某某直接从网上整篇下载黑龙江省鹤岗市规划局2015年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除了换个标题外,正文内容未作任何修改;2017年度总结系其从网上下载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的总结,为图简便省事,胡某某直接用笔将总结材料上的“覃塘新区”划掉并改为“沅陵”。
搜索、复制、粘贴,然后改个单位名称,一篇篇本该调查研究、认真撰写的材料,就被胡某某这样“轻松”完成,一起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案件浮出水面。“这是典型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相悖。”沅陵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5月22日,沅陵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胡某某立案调查。6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据了解,今年来,沅陵县紧扣“切口小、见效快、能落实、获得感强”的原则,通过抓部署、严制度,在全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目前,全县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处理66人,其中立案查处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记者 肖军 通讯员 向云清 米承实 袁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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