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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编辑:孙志前 发表时间:2025-06-06 15: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深化“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我们把分红用在改造自来水管、修建水泥路等方面……”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吴山村党支部书记曹鹏程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相关情况。

 此前,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驻场工作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吴山村村账上存在一笔长期未清收款项,随即督促村集体经济入股企业将12万元分红款交付村里。

 近年来,北湖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联合财政、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91个村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并成立驻场工作组,着重检查资金数量大、项目多的村集体。目前,已发现村级财务监管不严、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违规举债等方面问题34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追回违规资金50余万元。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北湖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三资”规范做账、会计信息定期录入等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推动实行村账由乡镇(街道)财政所代理记账,农经站负责“三资”监管的双向管理模式,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通讯员 刘训忠 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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