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工作回顾:聚焦中心抓重点 反腐倡廉正党风

1月23日,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回顾了一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3年,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树权威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党章和党的纪律的学习教育,查处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肃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提拔干部和违规进人问题。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房建设分配、城建投资、稳定物价、安全生产、援疆援藏等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组织“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出台十项禁止性规定,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加强效能监督,严格查究问责,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作风建设:聚焦“四风”立新规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聚焦“四风”问题,注意以上率下,着力遏制文山会海,改进调研活动,精简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公务接待,清理公务用车、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取消特殊车牌,严控因公出国(境),治理乱发津补贴。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迎来送往等不正之风,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实行“开门立规”,出台“宴请新规”,规范公职人员人情宴请行为。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和解难题专项活动。加强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案件查办:有腐必反“零容忍”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万件次,立案7766件,结案8043件,给予8062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8人。重点查办胡国初、金潇明、杨冬英、王春生、舒曦等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54件、1673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13件,追究刑事责任583人。改进办案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推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全省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专项治理:民生为本护权益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发展环境、涉企收费、干部人事编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收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评比达标表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和消化超范围党政分设的处级单位194个、科级单位1614个。查处纠正强农惠农、教育医疗、城乡低保、征地拆迁、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电信和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收费、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开展“为民热线”、“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投诉处理工作,规范部门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预防腐败:防微杜渐敲警钟
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市州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党风廉政状况季度分析预警处理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巡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举办厅级干部廉政培训班,进行县处级干部任职廉政法规测试试点工作,推介陈超英等先进典型,促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廉政文化新“三进”活动取得成效。完善网络宣传和舆情处置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等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不正确履职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自身建设:推进“三转”树形象
省纪委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征求群众意见350多条,开展15项专项治理,新建和修订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等51项制度。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作风监督,全省32541名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调整纪检监察内设机构,增加案件检查机构,精简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强化执纪办案和监督问责。巩固县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着力推进省属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省直非派驻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等纪检组织建设。(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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