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7 15:57
来源:南岳区纪委办公室
分享

为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素质,2010年以来,南岳区全面分析历年来干部准入工作情况,汲取好的干部资格准入经验,结合当前纪检队伍建设实际,以“5、4、3、2、1”为基本点,严格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准入资格,促使选人用人机制逐步规范、合理、科学。
“5”:即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资格准入工作必须牢牢坚守“坚持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任、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五个基本原则按原则办事,以原则的坚守保证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4”: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录用所有干部的录入必须经过 “考试录用”、“ 资格审查”、“资格考察”、“资格认定”四项资格准入的基本程序,确保录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操作的阳光透明。
“3”:即将纪检监察干部的录入工作分新进人员、交流干部和选调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三类进行,明确每类干部的准入基本条件,为选拔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奠定基础。
“2”:即具备两项区别于其它干部的,体现纪检队伍鲜明特色的条件。一是必须做到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二是必须做到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谨慎,襟怀坦荡,勤奋敬业,务实奉献,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1”:即一条重点考察内容。纪检干部要求不同一般干部,在考察过程中除需进行工作情况考察,还必须把握好“八小时”以外生活、社交情况这一重点考察内容,将考察的综合情况作为最后评论干部的依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