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干部选任工作着力落实“四权”提高“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26 10:01
来源: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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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炎陵县围绕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着力拓宽监督渠道,着力落实“四权”提高“四度”,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落实知情权,提高透明度。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并探索推行乡镇党政正职竞争上岗,2009年,对在人事调整过程中出现的6个乡镇党委书记、2个乡长空缺职位,打破“领导点将”的惯例,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公布乡镇党政正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公开空缺职位、任职条件、实施过程和结果等每一个环节,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产生拟任人选,改变了过去初始提名的“神秘感”。
二是落实参与权,提高公认度。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民意调查等关键环节中,注重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权,在对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的全面考核中,采取“一述两评”的考核办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作述职述廉报告,97%的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民主测评,与76%的参与测评人员进行个别座谈。此外,还邀请了800余名测评单位和部门服务对象、普通群众参加了民意调查。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获取了较为全面、准确的信息,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落实选择权,提高满意度。凡拟提拔干部都要过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推荐关,未经民主推荐和民主推荐未得到多数群众赞同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乡镇党政正职竞争上岗时还将12名“两代表一委员”、社会人士请进了面试考场担任评委,直接参与面试评分,把评判、选择干部的权力直接交到了群众手中。此外,还设立了差额选任干部制度,即按多于拟任职数1至3人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留给群众更大的选择空间。
四是落实监督权,提高准确度。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主动敞开大门,及时接受干部群众的广泛监督。每次干部调整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信息均通过县电视台、炎陵党建网、原单位张贴等方式公开,向全县公布了“干部调整七不准”,对在干部调整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设立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及聘请干部监督员,广泛收集举报信息和各方面反映,并及时向社会或举报群众通报对举报信息查证核实的结果,让群众实实在在看到自己参与监督的成效。(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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