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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纪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6-26 16: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纪检监察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为此,长沙县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先后制定了《长沙县纪委内部监督制度(征求意见稿)》、《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多个规章制度,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实行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县纪委常委与各乡镇、县直机关定点建立联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全部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一是在干部室加挂“监督检查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确立了书记管总,副书记分管,常委分工主管,室主任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每年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小结,一月一通报制度。同时,反复强调有关工作纪律,今年将中央纪委文件中明确的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规定和黄建国同志提出的“六个带头”等要求,印成“长沙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宣传卡”,发放到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注重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纪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根据书记办公会的安排,将有关情况向干部职工通报征求意见,意见作为纪委常委会决策的参考。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县纪委财务每季度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一次。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县纪委主要领导每年和机关干部职工谈心一次,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谈话一次,了解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三是注重基层对委局机关的监督。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发现委局机关干部违反纪律,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行为的,可以直接向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或县委、市纪委反映。县纪委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通报一次。四是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抓好县纪委全会的建设,每年的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均征求纪委委员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县纪委全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要求县纪委委员定期向纪委书记报告工作。(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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