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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建立基层纪检干部管理“三定”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是定机制——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德机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全会)述职一次;述职评议情况与乡镇纪委书记当年的考核评先挂钩,与纪委书记的提拔使用挂钩;述职与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步进行,考核情况作为对纪委书记评议的重要参考。

    二是定指标——合理设置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出台《蓝山县2012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蓝山县2012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包括:办案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涉农专项治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效果情况(包括工作实绩、群众评议等)。综合运用考核结果,让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提拔、奖惩挂钩。

    三是定重点——突出提高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将培训对象向纪委副书记倾斜;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选派到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或参与办案;为巩固培训成果,实行职级分离管理,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纪委副书记,在不改变职位的情况下,提高级别待遇,同时实行一定的任期制,任期内只在系统内交流,避免因系统外频繁交流造成的队伍不稳定现象。(湖南蓝山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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