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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纪委用制度规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

编辑:蔡成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张家界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及规程(试行)》。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分别规定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委员的职责,同时,明确了社区、村(居)纪检员职责。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干部管理教育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考核讲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议事规则、联系群众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10项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履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12项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履行主要职责的办法,包括: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办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区、村(居)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意见的暂行办法,组织述职述廉活动的实施办法,组织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案件检查工作办法,加强专项工作检查办法,社区、村(居)纪检员管理暂行办法,社区、村(居)纪检员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社区、村(居)纪检员信息处置暂行办法。四是绘制工作流程图。制作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查办违纪案件流程图、专项工作检查流程图。(张家界市纪委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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