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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纪委落实“三转”要求 推进内设机构调整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是改革之需、当前之要,必须加大力度、有效推进,努力打造衡阳纪检监察工作‘升级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护好航、服好务”。9月2日,衡阳市委常委会专门就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进行研究,会上,市委书记李亿龙如是说。这意味着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

    今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起点推进,率先启动了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制定了市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撤销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等5个内设机构;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第四、五、六纪检监察室,预防腐败室等5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设立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设立宣传部;对监督检查室等5个内设机构进行更名;信访室不再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的牌子。通过调整,大幅度增设纪检监察室。案检室由原先的3个增加至7个(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61.1%和单位行政编制总数的60.2%。

    此外,按照“突出主责主业”的要求,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在推进内设机构调整的同时,对2008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精简后,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仅为10个,精简率达96%。

    打铁还须自身硬。在这次机构调整中,衡阳市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的监督,避免出现“灯下黑”的问题,体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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