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倒逼”机制提升年轻干部办案水平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30 15: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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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四个,部分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为使他们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县纪委通过三项措施“倒逼”年轻干部加强学习、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业务知识考核“倒逼”。县纪委把加强办案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新进业务室年轻干部的“必修课”。春节上班后不久,由三位副书记组织、相关常委和室主任参加,采取领导提问、年轻干部作答等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的具体条款、某一违纪行为如何定性、案件检查工作手段和时限、如何制定初核和调查方案等,以考核提升年轻干部的业务学习实效。
二是年轻干部案件主办制“倒逼”。内设机构调整过后,该县纪委对纪律审查机制进行了一定调整,实行特定部分案件由年轻干部主办的制度,把年轻干部放到办案的“最前线”。从案件初核方案的拟定、调查实施、撰写见面材料和调查报告、组卷移送都由该主办人具体负责,分管常委和室主任只进行补充完善,使年轻干部从过去被动接受工作安排到现在的主动想事、谋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对基层纪委业务指导“倒逼”。结合乡镇党委纪委换届的有利时机,县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案实行分片管理、督办,凡是一般性案件都由年轻干部在熟悉案情、拿出具体可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现场业务指导,让年轻干部积极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干部进行直接交流,促进年轻干部尽快熟悉基层案件办理情况。 (汉寿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刘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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