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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51名科级纪检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13 12: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报告个人事项,既体现了对组织的坦白,又给了干部一个清白。每年抽出1个小时填好表格,我觉得:值!”炎陵县霞阳镇纪委书记谭爱辉如是说。

    今年以来,炎陵县纪委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涵盖家庭成员、子女就学、配偶从业、婚姻变化、出国出境、奖惩处分、工资津贴、投资理财、房产私车、婚丧喜庆、兼职取酬等20余项。

    报告形式分为三种:每两年填报一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表》,集中报告有关事项;对本人因私出境、购房买车、岗位调整、重用提拔等情况及时报告;个人离炎外出须提前报告。

    目前,该县县乡两级纪委、派驻纪检组、垂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共有51名科级干部填报了2012年1月以来的个人有关事项,初步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

为确保报告的严肃性、真实性,该县纪委每年按比例抽查、核实相关填报内容,对不如实报告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炎陵县纪委落实‘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求的具体举措。”炎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文斌表示,“我们拟将此项制度向全县纪检干部推广,确保监管全覆盖,全力打造过硬队伍”。(炎陵县纪委 叶茂 廖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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