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四措并举”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宋主任,检查发现沅水桃源电站大坝水域还有个别上岸渔民偷偷下水捕鱼,你们还需进一步加强禁捕退捕宣传,加强督导检查,帮助乡镇落实好退捕渔民待遇,做好政策扶持工作,确保这个群体‘退得出、稳得住、不返捕’。”近日,桃源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县畜牧水产中心开展例行监督,现场交办信访问题。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通过前移监督关口,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等“四项措举”,较好地发挥了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聚焦一岗双责,落实主责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去。督促各单位制定责任清单,使“两个责任”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和“悬空”。今年来,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书记上廉政党课67场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5978人次、警示约谈204人次、提醒谈话296人次、诫勉谈话21人次。
注重廉政教育,强化预防监督。重要节假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召开会议、发送廉政短信、制作廉政宣传版图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根据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件和被监督单位发生的违纪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重点岗位人员不定时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县直单位共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13场次、发送廉政教育书籍700多本,3600多人在市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紧盯关键环节,主动介入监督。紧盯被监督单位的主要业务部门、关键岗位环节,主动深入监督。综合运用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决策出台、重大业务工作推进等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整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重要节假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今年来,共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批次,发现和整改问题107个,通报典型问题46个,移送问题线索34条,立案27件。
突出问题整改,延伸巡回监督。重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排查落实情况,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巡回监督”。同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被监督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堵塞漏洞。今年来,各派驻机构共整改巡察机构交办的问题152个,延伸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32次,责令整改问题21个。(桃源县纪委监委 雅婷 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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