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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实行村级纪检书记交流派驻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省纪委干部室
近年来,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推行,群众利益诉求不断增加,对村支两委班子的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平江县纪委按照“统一选派人员、统一教育培训、统一工资保障、统一工作职责、统一考核管理”的整体思路,集中向各村(居委会)选派纪检书记。其主要作法:
一是建好队伍。县纪委监察局明确了“四好四无两不限”的选人标准,即思想表现好,平时无不良言论;道德品质好,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贯彻政策好,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群众口碑好,无矛盾纠纷;年龄不限、资历不限。从去年3月份开始,全县各村采取“一推两审”的办法产生村级纪检书记,即由党员组长会议推荐一名党员担任驻村纪检书记候选人,经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计生办、民政办集中审核,报县纪委审批后,由乡镇党委下达任命文件,并按照交叉和就近的原则,将驻村纪检书记派往与其户籍地邻近的村(居委会)。到去年5月底止,全县共有2000人报名,实际选派驻村纪检书记766名,其中,无职党员681人,村党支部干部23人(包括2名大学生村官),退休退线干部40人,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干部22人。针对派驻村级纪检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熟、不会监督的现状,平江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岗前培训、以会代训、全员轮训等教育培训制度。县财政拿出20万元在县委党校建立驻村纪检书记教育培训基地,从6月初到7月底,举办全封闭式的培训班7期,新任驻村纪检书记全部完成了第一轮培训。
二是强化保障。县财政按村干部待遇,将驻村纪检书记纳入统一保障范畴,做到每人每月200元、一人一卡发放;年终考核合格后,乡镇财政按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对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鼓励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补助,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分级负担的经济待遇保障模式。乡镇纪委逐一督促各村(居委会)落实“五个一”的办公条件保障,即一间办公室、一张办公桌、一套资料夹、一个台帐本、一套上墙制度牌,保证驻村纪检书记有办公地点、有办公设施、有办公记录、有办公制度等。另外,为充分调动村级纪检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明确规定,平江县招考国家公务员时,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派驻村纪检书记报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成绩优异、贡献突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驻村纪检书记,在参加全县事业干部招考时酌情加分。去年,共有3名驻村纪检书记参加了全县事业单位招考,享受到加分待遇。
三是明确职责。平江县纪委明确了驻村纪检书记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加强三重一大的监督”,即加强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决策和较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三项公开检查”,即加强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落实惠农政策公开的检查;“协助查处三大问题”:即协助查处村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问题、责任事件问题;“协助办理三项工作”:即村干部述职述廉、村级财务审计、村级信访举报问题。同时,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驻村纪检书记列席村(居委会)党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对群众反映村干部的问题,经乡镇纪委批准,可以初查;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和函询,村支两委必须执行;与村级理财小组一道,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把关。乡镇纪委建立驻村纪检书记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年终组织驻在村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对驻村纪检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测评。对不称职票超过30%或村级班子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而没有报告的,作不胜任处理,按组织程序予以调整。同时,特别规定了驻村纪检书记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处理办法。对驻在村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纠正,或因主观原因对上级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驻村纪检书记的责任。(平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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