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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云溪区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云溪区纪委
岳阳市云溪区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理顺体制。明确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乡镇行政监察工作一般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分管,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监察局双重领导。乡镇纪委组成人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乡镇纪委书记一般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乡镇纪委副书记实行专职,同时兼监察室主任,一般为副科级干部,负责乡镇纪委日常工作,列席乡镇党政办公会议。为整合力量,采取分片联合工作的方式开展工作,全区7个乡镇分为两片。
二是明确职责。规定乡镇纪委对本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报告权、立案权、调查权和处分权等。
三是规范管理。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原则上采取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并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和职位轮岗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区纪委干部监督室牵头,采取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查相结合,对乡镇纪委履行职能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副书记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是加强保障。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所需经费全额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不断改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办公条件,逐步达到“六有”:有办公用房,有办公桌椅,有档案资料柜,有办公电话,有办公电脑,有办案经费。要求乡镇为专职纪委副书记创造工作条件,尽量做到有单独办公室。(云溪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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