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117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0 17:22
来源:耒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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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认真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湘纪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经费保障。从2010年起,该市117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均设立专项经费,按5000元标准纳入市财政预算。117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涵盖了全市35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82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确保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专项资金专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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