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托起大爱的天平——记常德市桃源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吴东湘同志

干纪检监察的同志都知道,查办案件和审理案件是逻辑性强、业务要求高、精力投入大的工作,很难与女性划上等号。然而,桃源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吴东湘同志自1987年从县妇联调至县纪委、监察局,就一直在查案、审理岗位工作,而且一干就是22年。其间,她1996年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2002年退线后任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协管审理。先后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4次,记功5次;1992年被市纪委评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2001年被县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光荣称号;2002年受到中纪委、监察部通报嘉奖;2005年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标兵”;2008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工作者”。吴东湘20多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默默奉献,用赤胆真诚谱写了一曲爱的赞歌。
倾情本职,攻坚克难办“铁案”
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是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较强。为了更好地胜任工作,成为行家里手,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勤学苦读,通过自考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并且当年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为查案、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她注重经验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同行业的佼佼者。1999年,她为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总结了“协审述评、介入阅评、难案析评、普查讲评”的“四评法”,在全省案件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介。2001年,在如何落实党政纪处分的问题上,她首创了“一函”、“两卡”、“三书”、“四册”的实用操作程序在全省获得推广。
1996年,她担任桃源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主管案件查处工作。当时,由女性抓最前沿的查案工作在全市还很少,上任之初,就有一起大案摆在了她案头。当年3月,某企业出现经济违纪案,其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相继查了一个多月,没有任何突破,群众上访不断。吴东湘同志接过领导交办的任务担任主案人,心里有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此案已成“夹生案”,短时间突破很困难。她首先鼓舞士气,坚定同志们的信心,带头深入案情,几乎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当时,她的小孩生父早年去世,小孩即将小学毕业考初中的关键时期没有人照顾。在这两难的境地,她毅然选择了办案,从乡下接来孩子的外婆,使自己全身心投入到案子中。在广州调查取证的日子里,她与同事一道白天分组外调,晚上分析案情,短短15天,快速查清了全部线索和问题,并新发现了20余万元的其他经济问题。这一案的查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追缴违纪金额50多万元。全案调查终结移送审理后,没有退补一份证,达到了稳、准、快的查案效果。这一年,全县立案查处案件达150余件,自办30多件,查案数量为历年之冠。
她从事案件审理长达15年时间,参与审理案件1200余件,主审大要案和复杂案件400多件,件件都办成了“铁案”,没有出现一件因事实不清、定性不准、把关不严,而造成处理不当的冤假错案,在省、市纪委每年组织的案件质量检查中,案件优质率都达到100%。
情理分明,不枉不纵主公道
吴东湘始终以党性原则为重,不徇私情,秉公执纪,不枉不纵,做到既不放纵违纪者,又保护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她有一位非常要好的同事在乡镇担任主要领导,群众举报他有严重违纪问题,组织上派吴东湘到该乡调查,她这时只要透露一点风,对方就会采取反侦察手段使案件陷入被动。但她没有因私交而置党纪于不顾。当该同志的问题查实后,被组织上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的处理,她受到了该同志的责怪甚至遭到不明事理人的白眼,但她对党对人民问心无愧,对此她从不后悔。
1999年,本县一乡镇干部与一有夫之妇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女方的丈夫得知后告其强奸,纠集亲朋好友近百人到乡政府讨还公道,声称不把这名干部送进牢房,就要炸平乡政府,谁保他就杀谁。该乡为平息事态,积极组织力量,对案件进行了调查,以强奸性质将此案报到县纪委。受理此案后,她反复阅卷分析:移送的案件材料矛盾多,破绽多。虽然违纪对象已亲笔写出了强奸他人的检查,但要认定强奸仍缺乏客观真实性。为弄清真实案情,她深入案发地点,多方进行补证调查和核实证据,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最后以“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问题定性,并建议给予了留党察看处分。为了不把矛盾推给基层,留下隐患,她不急不躁、不慌不怕不回避,向女方的丈夫摆事实、讲法律,讲党规,讲情理,最终说服他们,平息了事态,并且她亲自到该乡宣布处分决定。这位受处分的干部不但没有对她怀恨在心,反而十分诚恳地感谢党组织保护了他,给了他一个公正的处分,这以后,他工作积极肯干,用实际行动显示了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
铁血柔情,忠贞不渝见操守
她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常把成绩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1999年8月,她正主审一个极为复杂的经济窝案,在进入审理的第三天,她接到母亲病危的电话,但她没有把这个情况告知任何人,一直坚持到第五天全案审理结束后她才回家,此时她母亲已离她而去,最后也没能见上一面。
作为一名女同志,她为了党的事业付出了很多,忘我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却从不计较报酬、不计较个人得失,默默无闻、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2002年,因为年龄和健康的原因她从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的岗位正常退下来,但她仍然克服身体有病和眼花的困难,兢兢业业地搞好传、帮、带,尽自己所能奉献于纪检监察事业。退线后,她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审理业务的钻研。2003年她在实践中创新试行了审理质辩制度,当年在桃源召开了全省审理质辩现场观摩会,并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行推介,其工作经验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主办的内部刊物《审理参考》上予以刊载。她还与审理室的同志一道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工作上探索试行了特邀监督员进入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办案工作的外部监督,并于2007年7月在全省审理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的县级单位做了交流发言。有了这份执着的工作热情,她所在室一直是全市工作先进室,其工作业绩也一直保持全市乃至全省的领先地位。
常年的劳累使吴东湘患了颈椎骨质增生,右手麻木剧痛,但她没有因病而休息,坚持边治疗边工作,没有因工作退线而有丝豪的松懈。前年“五•一”长假,她正准备去常德治病,而此时县里又发生了一起违规申报农村计育家庭扶助对象奖励的失职案,领导交办,案情特殊,时间紧迫,她放弃了治疗,强忍着腰椎间盘突出的病痛,迅速带领调查组深入该乡调查取证,为及时查处此案争取了主动。案件查处结束后,吴东湘实在撑不住在家卧床三日,当证据确凿、量纪准确的结论得到领导首肯和当事人认同时,吴东湘欣慰地笑了。
她将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纪检监察事业。面对鲜花和荣誉,她始终觉得维护公平正义是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份内之事,她只是用女性特有的真情托起了大爱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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