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无畏 扬善祛恶——记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刘江明同志

对邪恶,他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对群众,他是一头勤奋耕耘的孺子牛;对工作,他是一架不知疲倦的机器。他被乡亲称为“包青天”。
他就是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刘江明。
面对腐败,他歪风敢刹,钉子敢拔,硬茬敢碰,骨头敢啃,蜂窝敢捅。
刘江明从1988年起一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历任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委员、室主任、常委、副书记等职,始终工作在查办案件工作第一线。在20余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他不信邪,敢碰硬,领导和直接查处了各类违纪案件500余起,其中大要案80余件,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30余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7人,收缴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受到人民的交口称赞。
一段时间以来,司法腐败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少数害群之马,知法犯法,严重地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刘江明虽然知道政法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往往是难以下手的“刺头”,但面对困难,他毫不退缩,迎难而上,重拳出击,几年间,共查处了政法机关案件45件。
1999年,群众举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收“办案费”的名义向被审判对象索要钱物进行集体私分。查不查此案,有不同声音。有的主张不查,认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是专门审理犯罪的,很懂证据的运用,反调查能力很强,如果查不出问题,就下不了台。刘江明主张坚决查,老百姓有反映,就应该把事实调查清楚,司法部门知法犯法,就更应该查。他主动请缨,担任专案组组长。专案组从外围入手,跋山涉水,走访调查了被他们判过刑的对象50余人。由于当事人都是被刑事处罚过的对象,且事前曾受到过威胁,面对掌握大权的法官,他们大都三缄其口,敢怒不敢言。沱江镇龙造窝村的一于姓村民,其儿子被判刑,刑事审判庭向其索要了2000元“办案费”。当刑事审判庭得知县纪委正在调查他们的案件后,找到该村民,威胁他说,不能向调查组人员说收“办案费”的事,否则,他儿子将要被加刑。办案人员先后四次找该村民了解情况,他都不敢向纪委说出实情。最后,刘江明亲自出马,步行20余里山路来到他家,向他宣传党的政策,彻底打消了他的顾虑后,他才交出了刑事审判庭向他收取“办案费”的白条,并提供了其他三人被收“办案费”的情况。掌握了该庭白条向当事人收“办案费”的证据后,刘江明果断决定对刑事庭的正副庭长实施“两规”,一举查实了该庭连续三年向被判刑对象收取“办案费”进行私分的问题,正副庭长被开除党籍。通过此案牵出法院审判监督庭单位受贿的问题和法院院长谭某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谭某受到撤职处分,全案涉案金额12万元。案件查结后,群众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2005年查处的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徐某、司机杨某共同受贿案更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群众举报,徐某存在收受矿山老板巨额贿赂的严重经济问题。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办案人员找徐某谈话时,徐某仗着自己在政法部门担任领导干部多年,反侦查能力强,并早已订好攻守同盟,因此态度十分顽固,不仅拒不承认错误,反而指责、辱侮、谩骂、威胁办案人员。其家属也在外面到处活动,恐吓知情人员,甚至雇佣社会人员冲进办案人员家中闹事。面对威胁,刘江明毫不动摇,鼓励大家说:“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啃,出了问题我担当。”为了突破案件,他与办案人员一道,经常通宵达旦不休息,为了找一个重要证人,他三次到广西,最后一次在广西白沙守了整整一夜。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终于查清了徐某受贿3万元、杨某受贿2万元的事实和其他大量违纪问题,2人均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98年,有人反映该县的边贸重镇码市镇在修路、架桥、建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花费60多万元修架的桥两年内就垮掉了,花费100多万元修造的水泥路一年内就坏掉了,花费50多万元建造的办公楼半年不到墙壁就脱落了,群众意见很大。办理此案,的确“风险”不小,涉及的人员多,大多数是有钱的或有权的,该镇原来的党委书记和镇长都提拔到县里当领导,身居要职。有人劝刘江明说:“这个案子是个‘马蜂窝’,弄不好会引蜂蜇身的,别打蛇不死反遭蛇咬。”他回答说:“只要是违法违纪、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不管权势多大,地位多高,我都要捅他个底朝天。”他带领专案组,一起住在该镇,制定了周密的调查方案,通过走访群众、财务监察、税务检查等多种方法,发现了案件的蛛丝马迹,经过3个多月的奋战,捅掉了这个“马蜂窝”,查实了建筑老板通过向镇里主要领导(当时已担任县里领导)行贿获取工程项目后大肆建造劣质工程的事实。此案涉案人员8人,违纪金额60余万元,两个县领导分别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刘江明是从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纪检专业毕业,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但他没有满足于吃老本。始终坚持对每个案子的特点、经验、教训进行总结,详实仔细地写出查案日记。还参加了中央党校法律本科专业学习,利用工作之余自学了电脑知识,与财务专业人员探讨学习新的财务业务,从而掌握了一套过硬的办案本领。
县粮食局原局长柏某的案件是一个典型的难案。2003年,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粮食局原局长柏某存在严重经济问题。此前,柏某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察过,因受贿3万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正在上诉期间,聘请了律师,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此时查处她的案件,能不能取得突破,群众拭目以待。刘江明和同事们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任务,勇敢地接受了挑战。他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案组,与柏某斗智斗勇,终于将案件查清,新查出柏某的违纪金额8万余元,并带出该局2个副局长及其他中层干部的违纪问题,共查出违纪金额30多万元。
房产局原局长陈某的违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审计、检察等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多次查过,均因关系复杂无法突破。2003年,刘江明同志牵头组成专案组,负责调查此案,刘江明同志与专案组成员一道,认真分析了案情,决定从该局购买印刷品这件小事入手,寻找突破口,在经过反复的内查外调,获取大量证据后,攻破了顽固的堡垒,查清了陈某的违纪事实,陈某退出违纪金额8万余元,并带出2名副局长受贿的违纪问题。
查处案件的目的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服务。陈江明对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十年间,共查处各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30余件。
江华烟厂是该县前些年的重点工业企业,投资上亿元,有1000多名职工。2003年,群众反映该厂领导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刘江明牵头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由于违纪人员长期担任领导干部,阅历丰富,智商也相当高,并私下订立了“攻守同盟”,案件突破困难重重。面对异常复杂的案情,刘江明与专案组的同志一道,紧紧咬住证据不放松,广泛走访相关人员,收集了大量的案件资料,终于查清了该厂厂长徐某贪污受贿43万多元的事实,还查处其他违纪人员40多人,收缴违纪金额160多万元,有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县林业采育场是江华最大的国有企业,该场的码市分场就有下岗职工1000多名,该分场的领导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群众意见很大,举报不断,但又没有具体的线索。为了突破案件,刘江明同志认真分析案情,从长期在码市做木材生意的老板入手,打开突破口,查实了以该分场场长黄某为首的贪污受贿窝案,共查出违纪金额200多万元,其中黄某退出违纪金额28万多元,涉案12人,有5人受到了刑事追究。
面对考验,他一身正气,不徇私情,站得直,行得正。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卫士,肩负着神圣使命,同时也经受着拒腐防变的严峻考验。刘江明同志就遇到过不少次“人情炮弹”和“糖衣炮弹”的攻击,但他始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依纪依法办案。
2002年,领导安排刘江明查处江华县二中原校长贝某的违纪案件。刘江明刚参加工作时,就在该校当老师,当时贝某是他的顶头上司,二人关系很好。他提出回避此案,但领导没同意。面对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刘江明别无选择,他亲自找贝某谈话,查清了其收受建筑老板贿赂的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并带出其他4名违纪人员。贝某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事后,贝某曾对刘江明说:“你可真够意思,想当初,我对你那么好,没料到你调入纪委后就变得这么无情无义了。”看到自己曾经的领导走上犯罪道路,刘江明心里感到十分难过,但他想得更多的是,作为纪检干部,有案必查是天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是渎职,是对人民犯罪。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拿着一个装有3万元的红包来到刘江明家,对刘江明说,你先收下这3万元,如果把案件当事人的事情办好,以后还有重谢。刘江明义正严词地予以拒绝:“你看错人啦!”
2005年,刘江明组织人员调查某局的严重经济违纪案件。该局局长做贼心虚,想拉关系,疏通疏通,3次送礼给刘江明,被刘江明拒绝后,又叫该局纪检组长到刘江明家,放下礼品就走。刘江明当即通过办公室把该局局长和纪检组长叫来,当场予以退还,并对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
说情行不通,诬蔑的、污辱的、威胁的、恐吓的就来了,有人扬言要把刘江明等人“做”掉,有人多次打电话到他家里进行威胁恫吓。逢年过节,别人总会收一些祝福的短信,而他经常收到一些恐吓短信,少则五六条,多则十几条。2003年的一天晚上,他骑自行车去看望父母,车子骑到体育馆路段时,有人利用夜幕的掩护,向他投掷石头。2004年10月的一天,有人用纸包着一把尖刀丢在他家门口,纸上写着“小心”二字。此外,他曾三次受到诬告,他都一笑置之。
2001年,他被抽调到市纪委参与查处震惊全国的东安县多名领导涉黑案件,任涉黑政法干警专案一组组长,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曾扬言要花30万元买下办案人员的人头。面对强大压力,他毫不畏惧,连续奋战6个月,终于查清了该县县委书记、主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及12名公检法机关领导人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问题,严惩了腐败分子,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面对群众,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心为老百姓办事,甘当群众贴心人。
刘江明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但在老百姓眼中,却是他们的救星。2009年6月,有农民反映,县畜牧水产局在实施财政扶贫牲猪养殖项目时,农户的猪苗比原来签定合同的重量每头少了几斤。刘江明十分重视,立即抽调人员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不辞山高路远,一天走几十里山路,挨家挨户核实猪苗的重量,掌握了县畜牧水产局少数工作人员虚报猪苗重量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证据后,果断采取措施,查实了问题,有关人员受到了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2004年4月,沱江镇大山寨村的村民反映,他们没领到政府发放的粮食直补款。虽然数额不大,每户只有几十元,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到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刘江明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查实了该镇驻村干部伙同三名村干部共同贪污粮食补贴款900余元进行私分的违纪事实,同时还带出了该驻村干部贪污农业税款5000余元的问题。最后,截留的粮食直补款全部如数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2001年至2002年间,他还兼任着大石桥乡洪水冲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洪水冲村是大石桥乡最贫困的村,该村离县城60多公里,全村280人只有水田30亩,旱地50亩,不通车,不通电,不通水,完全是靠天吃饭,2001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仅为260元。为改变村里的贫困面貌,他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开展了一系列艰苦卓著的扶贫攻坚活动,多方筹集资金54万元,和村民一道开山凿石运土,挖坏了100多把锄头,凿断了10多根钢钎,终于在石山壁里凿出了一条长达8公里的盘山公路,解决了“行路难”问题;修建了3000余米水渠,解决了人畜饮水和灌溉难题,被称为江华的“红旗渠”;修建了一个占地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学校,解决了“上学难”问题。从省农科所引进良种板栗,种植200余亩,引进良种红薯,种植250余亩;发展菜牛60余头,搬迁农户21户,开荒造田50亩,造地60亩,极大地改变该村的面貌。2002年,该村人均纯收入上升到600元。
面对个人得失,他淡然处之,视名利如水,舍小家为大家。
选择了纪检监察工作,就意味着将失去个人原有的生活规律。刘江明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少有时间去逛街、逛商店和外出游玩,是出了名的“工作狂”,平均每年出勤都在330天以上。五一、十一长假,他多半是与办案人员一起在“两规”地点度过的。凌晨二三点,还经常能在办公室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谈到工作,刘江明总是滔滔不绝,可是一提到自己的家人,这位七尺男儿,这位腐败分子眼中无法撼动的“硬汉子”眼里却闪动着泪花……
1999年,他6岁的女儿洋洋在一次玩耍中不小心锁骨骨折,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当时正处于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他抽不出身,没到医院照顾她。2002年,女儿洋洋的锁骨再次骨折,他还是抽不出时间,只好让年迈的父母在医院陪同照顾。看到同病房的其他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洋洋躺在病床上,哭着问奶奶:“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事惹爸爸生气啦,为什么我生病了爸爸总不来看看我啊?”每当说起这些,这位钢铁汉子再也忍不住了,他那张坚毅的脸上早已淌满了泪水……
为了大家,他牺牲了小家。由于他长期在外办案,经常几个月不回家,为了保密,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家人,在办案中从来不说自己的情况,他妻子很不理解,不能忍受他这种毫无规律的生活,于2002年提出离婚,导致家庭破裂。尽管这样,刘江明无怨无悔。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他说:只有忘记了心中的“小我”,做到了思想行动上的“无私”,才能做到“无畏”,才敢于同腐败分子作坚决彻底的斗争。
这就是刘江明,他的事迹无法用文字完全刻画,他的心灵无法用语言清晰陈述。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用行动兑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承诺。1996年至2005年,刘江明连续10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被记二等功一次,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艰苦奋斗、廉政为民”优秀领导干部称号。2006年被中纪委评为“全国纪检干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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