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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毅的纪检干部——记古丈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吴良刚同志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0-07-14 15:45 来源:湘西自治州纪委

 

  也许是近2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历练出刚毅不阿的性格,也许是在同违纪违法人员的较量中锤炼出刚毅不屈的品行,古丈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吴良刚同志在纪检监察的岗位上,始终宁折不弯、铁面无私、秉公执纪、刚正不阿,被人们称颂为刚毅的纪检干部。
  吴良刚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春去秋来,寒暑易节,一晃近二十个年头过去了,他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凭着对本职工作的执着追求,凭着嫉恶如仇的凛然正气,查处了一件件大要案,挽回了一个又一个损失;凭着对公正、公平执纪的执着精神,纠正了一件件错案冤案,避免了一次一次的申诉复查。凭着对人生道德的崇高追求,拒绝一次次的物欲贿赂,顶回了来自各方的说情和威胁。
  从他人生河岸溯回一段,不难发现吴良刚脚下的足迹,是那么深沉,那么稳重,那么不平凡。

                   (一)

  2003年深秋,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该县溪州指挥部的财务进行清理。吴良刚作为清理小组人员,面对堆如小山的账目、表册、资料,他耐心细致的翻阅查看,有的同志说他是在深山峻岭中寻“宝”,有的同志说他是在大海里捞针,也有的人劝他“不要那么认真,七、八年的账目、资料是看不清楚的,再说领导也没有指明具体要查的问题,敷衍一下就行了”。但他没有被嘲笑和劝说止步,而是不厌其烦、不辞辛劳的翻阅查看,为了加快进度,他中午不休息,晚上加班加点,一蹲下来就是十几个小时,秋季温差大,白天热、晚上凉,上班时穿得少,到了深夜就难以支撑,那一段时间他总是带着两件衣服上班。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他从中发现了该指挥部有伪造文件和公章、诈骗资金的行为。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涉及的范围广,为了控制主要经办人,他及时汇报给领导,在州公安的协助下,在火车上抓住了潜逃的违纪人员,接着他又同州、县公安局的同志到张家界、怀化、铜仁等地取证调查,核对账目资料,审询被调查人。在审询被调查人时,一开始被调查人陈某就摆出骗人的老手段。一是说若放他出去在一个月内将骗取的款项全部归还;二是给办案人员送到辽宁、朝鲜去旅游,吃、喝、玩、乐全由他负责,并每人送5000元零用钱。吴良刚当即予以严厉训斥。陈某又威胁说:“我省里面有领导撑腰,你们小人物办不了我的案,就是办了案,我也会很快出来,找人和你们算账。”但他却没有想到,吴良刚办案最不怕就是威胁,越是威胁他越有信心和决心。经过几个月的艰辛努力,核定了被调查人陈某伪造文件、公章、诈骗资金27万元的违纪事实,陈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刑5年。

                    (二)

  如果说办案是吴良刚的刚强,那么审案则是体现了他的刚毅。2004年单位轮换岗位,要他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他二话不说担起此任。
  刚接手时,他曾代表全县在全州的申诉复查复议工作先进表彰会上发言介绍经验。然而他内心认为:申诉复查、复议工作固然很重要,但工作做得再好,还是让个别同志蒙受了委屈,如果在审理阶段把工作做细,做透,让申诉、复查、复议为零不就更好吗?于是他对接来的每一件案件都认真核对,反复斟酌,耐心听取被调查人的辩解,对疑点和难点亲自下去核对,主动与案件检查室的同志交流意见和看法,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当年9月份他接到案件检查室转来的一个县检察院检查的案件,案件是一名正科级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贪污扶贫款9876元,检察院已经定性,被调查人也已认可。案件检查室也同意了检察院的意见,按惯例,已无可非议。当他仔细的看完了案卷的每一份资料,并认真听取了被调查的申辩后,觉得定性有问题,从证据上看是明显的挪用,检察院为什么定贪污呢?被调查人为什么认可呢?他带着疑问走进检察院和办案人员据理力争,和被调查人再一次谈话。原来检察院办案的同志受利益的影响,定了贪污钱就可以收缴财政,定了挪用钱就要复回原位,所以强定了贪污,而被调查人呢,根本分不清贪污和挪用的界线,认为只要交钱了都一样。了解到了原因,他同检查室的同志进行了沟通,改变了定性和处分档次,使案件恢复了本来的面目。
  就是靠这种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靠这种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使他经手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他走上领导岗位后,对审理室的同志说,“审理就是要不唯权,不唯名,不唯上。”在他的努力下,古丈从此“申诉、复查、复议”为零。

                    (三)

  常言道:“打铁须要自身硬。”一个人的刚毅性格,不是来自于恩赐,也不是来自于地位,而是来自于品格修养,来自于人生道德。吴良刚的刚毅,来自于他自身的廉洁,来自于他的敬业精神,来自于他对纪检监察的执着追求。他走上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的岗位后,分管和从事的工作多了,物欲的侵袭也多了,但他始终坚守本色。
  2005年夏季,在办理县国土局一案时,吴良刚带财务监察室的同志经过深查暗访,查出了该单位认为在财务上做得天衣无缝的“小金库” 70多万元。这对于当时县财政年收入只1400万的小县来说,可算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该单位主要领导人把他骗到茶楼,允诺只要不上报,送给他个人10000元作报酬。这笔钱对于当时两个孩子正在读大学、经常为儿女学费发愁的他,是一个较大的诱惑,但他当即给予该领导严厉批评,愤然的走了。
  为了办案,为了公正公平,在他近2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历程中,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是数不胜数。一些违法违纪人员在他们的肮脏作为暴露后,在不择手段的给办案人员诱惑和恐吓达不到目的后,就会请示他的后台领导找办案人员谈话再一次施加压力。每一次有领导找他,他都会将违纪的严重性以及违反的政策法规,认真向领导阐明清楚,使领导能理解和支持。如在查某局套取财政资金一案时,县里一位领导听信了该局领导避重就轻的汇报后,把他喊进了办公室,并严厉的责成收回决定,不准收缴。按照常理,领导已作了指示,应按照执行,但他如实向领导汇报了该局的案情。领导听后,改变了原来的看法,维护了决定。
  吴良刚的刚毅性格和成千上万的纪检监察干部一样,做一个忠诚卫士,牢牢把住党纪国法这个关口,用自己的意志和胆识塑造了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整纲肃纪,惩恶扬善,刚毅不屈,无所畏惧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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