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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心中的“玉”书记——湖南省衡阳市纪委副书记陈玉琼同志先进事迹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1-10-11 11: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古往今来,玉之于国人,意义非凡。玉之坚硬,为君子气节;玉之温润,为君子风范;玉之清洁,为君子情操。在湖南衡阳反腐战线上,有着一位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玉书记”的纪检监察干部。他,20年坚守在反腐前沿;他,20年坚持为民办实事;他,20年勇于创新,创造了一批“衡阳经验”。

  他,就是衡阳市纪委副书记陈玉琼。

                       玉坚无畏惩腐恶

  “纪检干部就是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 17年的军旅生涯赋予了陈玉琼攻坚克难的韧劲、无私无畏的胆识。

  2006年11月,由陈玉琼等组成的专案组对耒阳市涉黑案中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进行调查。案件既有黑社会成员,又有公安干警、法官等国家工作人员牵涉其中,而且耒阳是生他养他的老家。

  涉案人员得知是陈玉琼接手这个案子,自以为他会看在往日情份上,睁只眼闭只眼,放他们一马。办案程序一启动,四面八方的压力接踵而来。一些好心人劝他:“你去查老乡干什么呀?到时你得罪一班人,回老家都会被人骂的。”

  陈玉琼也知道,自己这么一查肯定会得罪一大批人。可是,一想到有的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拿党性原则作交易,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他就义愤填膺。面对一个个说情的电话,他总是一句话:“如果没有问题,不用你们说;如果有问题,说了也白说。”

  一些涉案人员恼羞成怒,以几近疯狂的方式威胁、恐吓他:“不让我好过,你也休想过好!”还有人跑到他家中拿着刀子要求放人。妻子看到这个架式,非常担心,劝他不要较“真”了。办案人员也有所顾虑,缩手缩脚。陈玉琼没有被恐吓所吓倒,没有为情所困,坚定地对办案人员说:“有案必查是我们的职责,有案不查或者查不好是我们的失职,查就要查个水落石出!”经过近10个月的内查外调,终于将案件查清查实,共查出涉嫌违纪违法者7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2010年5月,一封举报衡阳市建设局局长罗安民的信访件从省纪委转到衡阳市纪委。当时正值罗安民拟提拔任职副厅级干部公示期间,省纪委作出了暂缓提拔的决定。由于涉案人员身份特殊,社会关注度高,陈玉琼立即召集办案人员分析案情,展开调查。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陈玉琼发现面对的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老狐狸”。面对调查人员,罗安民气焰嚣张,一会儿对办案人员说:“你什么级别敢来查我?你查试试看?”一会儿拍胸脯保证:“我没有问题,随便你怎么查。”

  罗安民是典型的“小圈子腐败”。对圈子外的人,罗安民保持“清廉”的形象,经常拒收红包,呵斥送礼人;在小圈子内却胆大妄为、行贿受贿。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给案件查办工作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办案人员虽铆足了劲也没查出个眉目,不免有些泄气。陈玉琼给办案人员打气鼓劲:“我们不能松劲,有没有问题要等全面调查后才下结论,我们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走一个腐败分子!”凭着这股劲,陈玉琼带着办案组,通过2个月时间的走访调查,终于查实罗安民受贿60多万元,入干股分红400多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最终,罗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Page$]

  20年来,由陈玉琼直接或指导查办的案件达1240多件,处分113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746人。其中大要案件68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7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玉温润泽暖民心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又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这是陈玉琼始终遵循的一条行为准则。从小生活在农村的陈玉琼对群众怀有一份深厚的感情。他说:“我这辈子最见不得群众受委屈、掉眼泪,谁侵害群众的利益,就是没良心,就应受到查处。”

  2008年11月,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街发生了一起因非法野蛮拆迁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当天深夜,一伙不法分子将正在熟睡中的8位居民被强行拉到10里之外的远郊,同时用挖土机将两栋民房夷为平地,房内所有财产被埋。该事件发生后,受害居民到市纪委上访。

  陈玉琼听到群众哭诉,当即作出承诺:“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查个水落石出,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他要求当地政府解决被拆居民的住房问题,自己组织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个事件不仅仅是一起非法野蛮拆迁事件,背后还隐藏着司法人员腐败问题。在抓捕8名嫌疑人后,通过深挖细查,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依法追回被侵占1500余万元国有资产。

  案件查处后,陈玉琼督促相关单位对被拆居民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理赔到位。被拆居民无不感激地说:“纪委干部办事这么认真,时时都想到咱们,我们还有什么委屈,还有什么不满意呢?”这个案件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给予了“非常及时、非常得当、非常得力,是一起成功的典型案件”的高度评价。

  2010年3月,一封群众来信反映衡阳市天上人间饮食文化娱乐公司涉毒涉黑,部分公安干警为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接到信访件后,陈玉琼坐不住了:经济发展就是为了让群众得到实惠,如果是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来危害一方百姓,就不能容忍!经过一个月的缜密调查,查清了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原局长龙仕国、原副局长陈小平、原禁毒大队长贺航国等人违纪违法问题,另对涉案的59名公安系统人员进行调查谈话。

  2006年3月,陈玉琼到位于氵米 水河畔的衡东县堰桥村走访时,一村民找到他反映由于没有架桥,村里人出行不方便,孩子上学要绕道20多里路。听到反映后,陈玉琼立即忙活开了,他四方筹措资金,在几个月里筹资10多万元,为村里建起了一座桥,方便了村民的出行。村里人把这座桥取名为“爱民桥”。

                      玉琢成器闯新路

  1992年12月,37岁的陈玉琼转业到市纪委,负责办案工作。由于在部队呆的时间较长,加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业务性较强。刚一开始,他觉得自己犹如一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上。他拿出了部队那股不服输的劲,一头扎进了纪检监察理论、业务学习之中。到如今,他仍然还保持着一个习惯,睡觉前必须看会儿相关业务书籍。

  陈玉琼查办的案件不计其数,在同各类腐败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不断摸索,不断学习,练就了十八般武艺。法律、心理学、社会学、财务、电脑等等,只要在工作中有可能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他都深入其中,力求精通。他始终坚持对每起案件的特点、经验、教训进行总结,详细认真地写查案日记,不断积累成功经验,用以指导实际工作。他查办的陶友德案和刘希生案分别被省纪委评为“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Page$]

  在工作中,陈玉琼注重对实际问题的思考,不断探索出新的方法、新的经验。2006年,他发现一些办案人员把案件查办简单地看成 “两规”,过多依赖于“两规”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他带领办案人员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慎用少用“两规”措施的新思路。近三年来,衡阳市纪委查结的案件中 “两规”措施使用率仅为10.5%;查结的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案件中,“两规”措施使用率仅为16%。这一经验得到了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批示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介。

                      玉洁自清扬正气

  陈玉琼在长期的反腐败工作中经历了不少诱惑,但他站得稳、挺得住,在金钱与正义面前,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2007年,耒阳市一名领导干部因受贿问题被衡阳市纪委立案调查。一天,市里几位与陈玉琼私交甚笃的领导请他吃饭,他以为只是朋友间的聚会就欣然赴约了。落座后发现涉案人员家属也在场,他二话没说扭头就走。朋友很尴尬,连忙拦住,他恳切地说:“你们都是领导,知道纪律也知道我的为人,我正在办案,这顿饭我不能吃,请你们理解和支持!”说完就走了。

  经过20多天紧张的内查外调,最后查清了这名干部的违纪问题。该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法院宣判后,陈玉琼主动买了一些烟和水果赶到百里外的看守所看望他。他当面说陈玉琼这样做是“老乡搞老乡”、“猫哭耗子”。陈玉琼没有解释,只是要他好好改造,并说还要来看他。这个时候,办案的同志才知道这个人跟陈玉琼不仅是老乡还是他的班主任老师。

  2008年,陈玉琼负责查办某局一名领导干部受贿案。一天晚上,当陈玉琼从办案点回到家里后,当事人的妻子跑到他家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说要他帮忙,送点心意。陈玉琼严辞拒绝:“东西我不能要,案子只能按党纪条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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