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场廉政卫士——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吴长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吴长新同志现任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所辖单位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纪委书记。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至今已有15个年头,具有扎实的纪检监察及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十余年来,他始终围绕纪检监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工作职责,按照教育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积极有效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出色地完成了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纪委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为湖南机场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集团公司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获得了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文明单位、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度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其旗下的长沙机场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张家界机场获得国家民航局“全国文明机场”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凝结着吴长新同志的心血和汗水,吴长新个人也先后被评为中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第100期培训班优秀学员、省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及纪检监察案件统计工作优秀统计员、民航湖南省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学习知识要不知足。”这是吴长新同志的座右铭,更是他的人生追求。作为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吴长新同志深知,要胜任政策性、业务性强的纪检监察工作,仅凭满腔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过硬的素质和能力。他常说:既然党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交给了我,我就要尽我最大所能去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不断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惩办查处能力,只有不断地学习、学习、再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新步伐,才能满足错综复杂社会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也才能为湖南机场集团把好廉政关口。数十年来,他始终把学习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修养。除了虚心向同志们学习,他还自觉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纪检监察相关培训、讲座,在中央纪委、省委党校举办的培训班上,他荣获了“优秀学员”称号。吴长新同志认真钻研理论知识,经常挤出业余时间自学党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努力学习和钻研反腐倡廉的理论和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他注重向兄弟单位及基层员工学习。曾先后15次到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几乎每个季度都要深入基层和服务一线展开调研,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适时督促整改。通过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吴长新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均得到了很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与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
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干部队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一直以来,吴长新同志都在积极探索一种新任职管理人员廉政教育新模式。2010年下半年,集团公司在全系统内对多个中层管理岗位实施竞聘上岗,一大批肯干事、能干事和干成事的人从中脱颖而出,加入了中层管理者队伍。为了使新任职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好权、用好权,他适时组织新任职人员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举行廉政承诺宣誓仪式。会后大家都一致反映这种集体教育方式新颖,效果好,集体廉政承诺宣誓强化了他们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更懂得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将《廉政合同》引入机场工程建设,实行“双合同”制度。作为机场扩建指挥部的纪委书记,吴长新深深认识到,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既是促进机场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为此,2009年,他提出签订工程建设领域双合同的建议,并被采纳。在长沙黄花机场第三代航站楼的建设,张家界、常德机场等改扩建项目建设中,每一个子项目合同在签订时,都还要签上一份《廉政合同》。[$Page$]
努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吴长新深深地感到,要坚决防治腐败,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内控保障机制。他以集团2008年始开展的党建ISO9001认证工作为契机,紧扣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将公司纪检监察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大清理。在推动制度创新,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制定完善并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三十余项监督制度。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修订党风纠风监督工作的通知》,完善了两风监督机制,明确了党委、行政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下发了《中层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述职述廉、三项谈话制度、党风纠风监督员及签订党风纠风工作责任书等多项制度。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出台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等。
强化监督,扎实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出成效
吴长新同志充分认识到效能监察在提高管理效能、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保证政令畅通中的重要作用。自2007年起,他在全集团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效能监察工作,并以“把好关口、控制成本、节能增效、创造价值”为主题,具体组织和指导集团各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集团各单位将效能监察贯穿于安全、经营、服务、发展、改革和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选题立项,加强督促检查。截止2010年年底,全集团共立项300余项,已督促整改完成了240项。大大提高了湖南机场内部管理效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吴长新同志的大力推动和督导下,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了系列工程项目监察配套制度并付诸实施。为规范资金监管,他带领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及付款管理规定》;为规范接待工作,他指导制定了《接待管理规定》;为规范物资、设备的采购,他建立了《物资采购办法》,明确采购人员实行轮换制,明确领导干部不准直接进行采购,明确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近几年来,他共参与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和考察300余次,很好地发挥了纪委的有力监督作用。
二是干部人事任免程序规范,没有违规违法案件。他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多次列席集团公司党委、行政班子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集体决策会议,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司人事调整、干部考核、人员招聘等他都全过程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廉洁自律,切实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吴长新同志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做到“五带头”。他严格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及集团公司纪委制定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坚持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为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吴长新同志洁身自好,为人正派,从不滥用职权,不接受宴请和礼品,拒收任何有损干部形象的钱财,在公司的员工群众中有着良好的口碑;他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始终保持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他以无私无畏、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的崇高精神和高贵品德,展现了一名先进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范。
吴长新同志只是一名普通的纪检监察干部,但却是一名勇敢的廉政卫士,永远守护着湖南机场这一方净土不受腐朽思想的污染和腐蚀。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