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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忠诚卫士---中南大学王建华同志的先进事迹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1-10-11 15: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王建华同志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1996年2月从后勤总支书记岗位调入纪委,长期从事案件检查工作,在纪检监察岗位上一干就是15年,使他养成了万事求真、踏实肯干、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实干作风。他懂政策、讲方法、能干事、担责任,有开拓创新精神,积累了丰富的查办案件工作经验,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业务精通,素质过硬

  随着社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所面临的情况日趋复杂,对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建华同志在学校纪检监察领导岗位上,即便工作再忙,任务再重,仍坚持把学习业务知识当作头等大事。他常说:“纪检干部在业务上既要做杂家’,更要成‘专家’,不断培养自身的政治素质,才能为党的事业做好保障”。他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从党的理论到政策法规,从办公文书到案件检查,从法律条规到财会知识,凡是于工作有益的他都认真学习,多年来他系统钻研了《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等理论著作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学习卡片和读书笔记,整理了大量的学习资料,提升了认识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锤炼了过硬的业务素质。他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将学习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业务理论成果突出,由其撰学的《论纪检监察工作的经济功能》一文,荣获湖南省纪委优秀调研成果中央级奖励(最高奖);《新形势下高校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成因及治理对策》、《坚持重证据原则,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等十多篇论文,先后在教育部、省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发言交流,并在《三湘风纪》、学校党建论文专刊等杂志上公开发表。

  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

  王建华同志长期主管案件检查和信访工作,也是常人眼中的“得罪人”的差事。他常说:“干这个工作,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既然干上了就不能怕得罪人,要对得住这份责任”。

  他从立规矩入手,规范信访处理工作。由其起草的《中南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对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件的受理范围、对象、工作程序、信访件的处理、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在信访工作中,他耐心细致,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件。及时做好沟通和整改工作。近五年来,处理来信来访500多件,来信来访办结率百分之百,做到信访件件有着落、有结果。对事关学校工作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访件,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初评项目、博士生招生考试、自考办班等举报件的核实工作,他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对个别当事人固执己见或一时难以接受的态度,他摆事实,讲道理,深入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调查核实的全过程。

  他注重信访工作动态,把握信访工作方向,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释疑解惑的角度解决在基层,用以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法管人,以理服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来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他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他常说:“核实举报线索,必须想清楚调查的目的和获取证据的方法,如果考虑不周、方法不当,该成案的成不了案或煮成夹生饭,就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因此,他亲自带队调查取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始终站在办案第一线,组织实施好案件调查的每个环节。这么多年来学校重大信访举报件的调查,他都主动承担任务,担当主谈,仔细审核案件线索,第一时间获取证据。如2006年查办校工会某分会主席(处级干部)挪用职工困难补助金一案,该案举报与挪用公款的时间已过了半年多,而且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知道纪检监察部门要查处此事,因此,哪个环节证据不充分或“反水”,都会使调查处理及定性陷入困境。王建华同志制定了周密的调查方案,把握构成挪用公款案件的主客观条件,一步一步地获取当事人在领取、发放职工困难补助金过程各个环节中的证据,最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促使当事人认识了错误,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处分,发挥了教育和警示作用,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Page$]

  2007年查处的另一起领导干部失职案件,时间跨度十四年,涉及的公司债务纠纷十多笔,调查难度大,而且当事人已过退休年龄,如何追究责任,政策性非常强。王建华同志接案后,迎难而上,认真钻研政策法规,多次深入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资料,确立调查重点。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收集工作,终于获得了涉案的会计凭证和经济往来合同以及纠纷案的资料,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说话,认定了当事人在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存在的失职问题,对这起遗留多年又难于处理的案件,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定性处理。澄清了群众关心议论的问题,赢得了教职工理解和支持。

  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看中了他的能力和水平,多次抽调他参与查办省属高校大案要案。如2005年暑假被抽调到省高校纪工委协助指导某高校集体贪污受贿大案,他整个假期吃住在办案点,白天承担重要涉案人员的调查谈话,晚上与办案组的同志讨论分析案情,及时提出调查思路和计划,突破调查难点、疑点,推进案件迅速查处,调查期间收缴账款50余万元,两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此案的查处以及他为此付出的辛劳得到了高校纪工委和该校领导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经他负责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16起,处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开除党籍10人。其中被查处的违纪人员不乏朋友熟人,但没有一件案子在他手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真正表现出了一个老纪检干部对事业的执着和忠诚。在查办案件的第一线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和违纪者展开面对面的较量,有时被人误解或谩骂,但他从来没有胆怯过、放弃过,而是迎难而上,坚持真理,一查到底。他查办的案件由他主谈的被调查人员达400多人次。在内查外调中,他走遍三湘四水,到各地调查取证,克服各种困难,时常遇到热脸挨冷脸、吃闭门羹等情况,但从未打过退堂鼓,从未说过一声苦、道过一声累,多少次从黄昏到黎明,通宵达旦地审核证据材料,思考案件相关情况。他总认为查办案件就是靠证据说话,要想尽办法找到证据,只要能查清当事人的问题,再苦再累再难也值得。他还亲自起草这些案件的初查、立案调查、处分决定和案件通报等文字材料达100多份、10多万字。他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起草这些案件材料,做到字字推敲,仔细斟酌,确保文字表达准确。经他处理的信访和案件,无一例申述,更没有出现一件错案。

  三、公道正派,求真务实

  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大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监督他人,首先要自己公道正派。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他主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插手或干预正常的招生工作,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他亲自起草了《中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实施办法》,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积极践行“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工作原则,突出监督综合评价考生和特长生招生为重点,对每年1000多名综合评价考生和200多名特长生的测试工作,把握工作程序、测试规则、录取结果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实现了投诉渠道“零举报”。

  在学校设备、维修等项目的招标监管工作中,对于自己所参与的上百次招投标工作,他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从不推荐一个队伍或商家,也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安排。他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对招标过程中出现某些不符合招标程序要求的做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维护了招标的公平和学校的权益。每年通过招标活动,为学校节减资金上千万元,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其监督有力、工作到位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职能部门和职工普遍的尊重和认可。

  多年来,王建华同志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他协助书记带领纪检监察一班人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纪委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信访和查办案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学校和纪委获得“湖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教育部高校量化考核工作优秀成绩单位”、“湖南省2010年度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等各种荣誉,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践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公道正派,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展现了一位“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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