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瑶乡明朗的天——记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刘江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2 15:43
来源: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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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亚邦
九疑山上白云飞。
江华,正在九疑山南部。这里遍地葱茏,天朗气清,居民瑶汉杂居,风气淳朴。传说舜帝南巡止于此,故而此地也多有虞舜遗风,为民者赤诚待人,为官者“勤民事”, “只为苍生不为身”,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一块清澈醇厚的土地。
为了保护这一方天地的清朗纯净,刘江民,作为肩负着惩腐肃贪责任的江华县纪委副书记,多年来,他以自己的铮铮铁骨,惩腐恶,正风气;以自己的一片赤诚,洒热血,劳筋骨。对邪恶,他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对群众,他是一条勤奋耕耘的孺子牛。
18年来,他不知疲倦地奔走在瑶乡,奋战在瑶乡,被瑶乡人当作“清朗天地的守护神”。
威严来自于胆魄
第一眼见到刘江明,给人的印象并无特别之处:个子不高,面容白净清瘦,透出几分儒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书生样的人,却有着一股慑人心魄的威严,在这里有人甚至把他当作“黑煞”。
同事们说,他的威严来自于他的敢作敢为,无所畏惧。他嫉恶如仇,无论谁违反了党纪法规,他就什么都不怕,再硬的骨头他也敢啃。
1988年起,刘江明开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直工作在查办案件的第一线。
江华46万人,一个小县。县小熟人多,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得罪人的岗位,没有一股子韧劲,是难以坚守的。然而,刘江民一干就是18年。在18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他领导和直接参与查处了各类违纪案件500余起,其中大要案80余件,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30余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7人。收缴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而其中,他啃过多少硬骨头,他自己也无法说清。
1999年,县纪委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收“办案费”的名义向被审判对象索取钱物。
被举报者的特殊身份,让刘江明等人感到震惊,也感到棘手。查不查此案?作为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刘江明的确有点担心。查吧,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是专门审理犯罪的,很懂证据的运用,反调查能力很强,如果查不出问题,到时下不来台怎么办?不查吧,执法者知法犯法,不仅社会影响恶劣,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威严都要蒙羞。
然而,在前期初查时,有一件事情让刘江明下定决心彻查。一位80多岁的老人,因为儿子正接受刑事审判,刑庭的法官向她索要5000元钱款,因家境贫寒,拿不出钱,老人迫不得已把自己的棺材都卖掉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走出这一步,多么令人心寒。刘江明拍案而起:“如此猖狂,决不姑息!”
于是,刘江明主动请缨,担任专案组组长。
然而,要彻查这群法官谈何容易。这些法官一听到风声,立刻开始了反调查。他们仗着自己对法律的熟悉,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并威吓当事人。刑庭庭长态度更是十分傲慢,专案组找他调查时,他冷冷的应付了几句,然后说自己有急事,拔腿就走了。更难的是找当事人取证。由于当事人都是被刑事处罚过的对象,要他们检举这些具有生杀大权的法官,他们想都不敢想,生怕以后遭到报复,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三缄其口,不敢出来作证。
刘江明既然下定决心,就绝不会回头。他突过重重障碍,与专案组人员一道,从外围入手,跋山涉水走访调查了被他们判过刑的对象50余人。为了说服一当事人出来举证,刘江明与调查组的办案人员步行20余里山路,先后四次找这名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说服,向他宣传党的政策,彻底打消了他的顾虑后,这名当事人主动交出了刑事审判庭向他收取“办案费”的白条,同时,他还提供了其他三人被收“办案费”的情况,一举突破了该案。同时,通过深挖此案还查出了该法院审判监督庭单位受贿的问题,以及法院院长谭某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最后谭某受到撤职的处分。
这起对司法机关腐败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江华的百姓都感到:“纪委动真格的了!”
刘江明深知政法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件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是为了端正党风,匡扶黎民,他不顾惜自己的安危,把自己豁了出去。几年间,共查处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45件。
好舵手使得八面风
同腐败分子较量,是一场毅力的比拼,更是一场高智商的角斗。社会发展了,而腐败分子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高明。
没有金刚钻,就揽不了这瓷器活儿。18年来,刘江明查办的案件不计其数,在同各类腐败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不断地摸索,不断的学习,练出了十八般武艺。法律、心理学、社会学、财务、电脑等等,只要在工作中有可能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他都深入其中,力求精通。18年来,他始终坚持对每起案件的特点、经验、教训进行总结,详细认真地写查案日记,不断积累成功经验,用以指导实际工作。他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多面手。
将在谋而不在勇。有了扎实的本领,再难的案件,在狡猾的对手,他也能成竹在胸,指挥若定。
2003年,一件关于县粮食局长柏某的举报摆上了刘江明案头。
柏某是江华有名的女强人。从知青到粮食局股长、局长,一步一步走上来。纪委得到举报的时候,此人因为经济问题已经被检察院立案调查,历时三个月,查出其受贿3万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因对判决不服,其时正在向中级法院上诉。在她上诉的同时,却又有群众更加频繁的举报她。群众反映,此人问题根本没有查清,还有更为严重的经济问题。
从常理来说,这样的案子是不会再立案调查的。一是当事人已经惊动,反调查的准备早已做的很充分,二是检察院已经下足了功夫,再突破的可能性已经很小。纪委如果查不出,反把自己推向十分尴尬被动的处境。因而开会研究此案时,大多数人都不同意再查这个案子。然而刘江明却毅然决然主动接受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刘江明决定采取迂回战术,先不惊动柏某本人,而从清理整顿财务入手。首先通过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对该局财务进行严格审计。审计中发现,有一笔装修工程款付得很离谱,装修的档次与付出的价格相差很远,而且和事先签订的合同对照,粮食局还远远超出合同多付了一笔款子。调查组决定从承接装修工程的老板身上打开缺口。他们找到装修老板,要他将该交的税款交清,然后将该减的项目减下来。这样一来,装修老板需要退回一大笔钱。他内心叫苦不迭,无奈之际,他说出了实情:“我哪里得这么多?是领导得了呢!”他终于交代出了给柏某送钱的关键事实。
突破口打开后,调查组顺藤摸瓜,查到了其它的相关事实。证据锁定后,他们立刻对柏某实行双规。柏某还是拼死抵赖,在铁的证据面前,她实在无法。十多天后,她终于开始一点一点交待。最后查出柏某的违纪金额8万余元,并带出了该局2个副局长及其他中层干部的违纪问题,共查出违纪金额30多万元。
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刘江明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他能从对方的一个眼神,一个转瞬即逝的表情上捕捉他的隐秘,洞穿他的内心。
江华卷烟厂原厂长徐书荣,起初是因为涉案金额仅4000元的事实,接受调查。纪委开始找他谈话时,他十分恐慌,为了急于摆脱,他交待了一些红包礼金之类的小事。然而正式“两规”后,他再也不配合,拒不交待任何问题。
一天晚上,刘江明找他谈话,他仍然态度十分强硬,口口声声称自己没有任何问题,纪委搞错了。老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不急不缓地对他说:“好,你说你没有问题,你能不能自己写个保证?以后我们再查出问题都与你自己的交待无关。”一听要写保证,徐书荣有一瞬间的迟疑。就是这一刹那间的神态,刘江明捕捉到了对方的心虚。之后,一天一天,紧鼓慢敲,搞得徐心急如焚,越来越急于找外面的人串供。刘江明抓住他的心态,欲擒故纵,故意松懈,给他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果然,有一天下午,徐书荣找到一个他认为可靠的人传信,他在信中自我暴露了接受某烟叶供应商8万元的事实。晚上,刘江明找他谈话,旁敲侧击,深浅莫测,但对方感到自己的所有情况都已在纪委的掌控之中,心理防线完全崩溃。为了争取得到宽大处理,当天晚上就交待了受贿23万元的事实。调查组然后依次从卷烟生产各个环节入手,要他每天重点交待一个问题,最后到案件查办结束,徐书荣共交待出违纪金额43万元,其中受贿24万余元。徐书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县林业采育场是江华最大的国有企业,该场的码市分场有下岗职工1000多名,亏损年年迭增。群众对分场领导意见很大,举报不断,但又没有具体的线索。然而刘江明却从采育场开会时各分场场长抽烟的档次差别中发现了蛛丝马迹。这些场长中有的抽5元左右的本地烟,有的是10元左右的,然而,码市分场场长却抽的是2、30元一包的“芙蓉王”,在这里,抽这种烟的人一般都不是自己买的,而是别人送的。谁送?做木材生意的老板。为了突破案件,刘江明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决定从长期在码市做木材生意的老板入手,经过艰难的调查,终于打开了突破口,查实了以该分场场长黄某为首的贪污受贿窝案,共查出违纪金额200多万元,其中黄某退出违纪金额28万多元,涉案12人,有5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这一案件的查处,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没有打虎将,过不得景阳岗。作为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作为“打虎队”的副帅,他当然还得打造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在他的锤炼下,县纪委从事案件检查工作的同志个个都是查案的高手。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相对较为薄弱,尤其是部分新任基层纪委书记不熟悉业务,缺乏专业知识,刘江明时刻注意对新人的培养,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经常安排基层纪检干部一起参与办案,以锻炼他们的能力。自己也经常泡在乡下,指导乡镇纪委办案。江华位于湘南边远山区,最远的大锡乡距县城140多公里,沿途坎坷不平,下去一次,要坐车颠簸四个多小时。他一到,没多少闲话,便一头扎入案件中。
经过多年磨砺,一支能征善战的办案队伍在瑶乡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钦佩和称颂。
在情感的天平上
在江华,刘江明是腐败分子的“克星”,是有名的“硬汉”。许多人或许认为他是一个不通情理、铁石心肠的人。其实,刘江明是一个感情非常丰富的人,他敢爱敢恨,爱憎分明。一方面他眼中揉不得沙子,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决不会让恩情、友情、亲情来干扰和耽延他的工作,威胁利诱更不能使他屈服;一方面对群众的疾苦满腔柔肠,为了瑶乡人民的幸福安康和脱贫致富,他竭忠尽职,洒下了辛勤的汗水。
在他情感的天平上,个人情感永远轻如鸿毛。
2002年,刘江明被安排查处县二中原校长贝某的违纪案件。
接手这个案子,刘江明从感情上来说实在是不情愿。1984年刘江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县一中当教师,不久兼任当团委书记,贝某是校长,两人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办公桌面对面。贝对他也关怀备至,两人平时无话不谈,交情十分深厚,他的成长也蕴含着这位老领导的一份辛劳。
他找到领导,提出回避。没想到领导不答应,一口回绝了他:“江明,我就是要你上,我相信你能办好。办不好这个案子,你就是考试不及格。”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刘江明毅然抛开个人感情,正式接手此案。
第二天,刘江明亲自找贝某谈话。贝某看到办案的是自己的老部下,心中暗暗庆幸,然而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刘江明自始至终未徇半点私情,彻底查清了贝某收受建筑老板贿赂的问题。贝某最后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事后,贝某面对刘江明大骂:“你这家伙真是狼心狗肺,想当初,我对你那么好,没料到你调入纪委后就变得这么无情无义了。”刘江明没有应答。一方面为昔日的领导感到心痛和惋惜,一方面只能以这种默然忍受的方式来偿还他昔日的情分。请原谅我,作为纪检干部,职责在身,恕我不能念旧,得罪昔日的老领导、老朋友,也只能这么认了。
由于长期在外办案,经常几个月不能回家,妻子不能忍受他这种毫无规律的生活,更无法忍受不时遭到的威胁和恐吓,精神压力太大,2002年,妻子向刘江明提出离婚。一边是党和人民的重托,一边是家庭的亲情;一边是群众期盼铲除腐败、向往社会清明的眼神,一边是亲人的误解。当忠孝无法两全的时候,刘江明选择了前者。妻子终于离开了他,一个幸福美满家庭从此残缺了。
刘江明无怨无悔,他默默承受着这一切。他从忘我的工作中找到了精神寄托,他从为老百姓谋求利益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只要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他依然会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只要人民群众得到了利益,再苦再累他也觉得值!
在他情感的天平上,党的利益、老百姓的利益永远重于泰山。
今年6月,有农民反映,县畜牧水产局在实施财政扶贫牲猪养殖项目时,农户的猪苗比原来签定合同的重量每头少了几斤。刘江明得知消息后,立即带领人员进行调查,不辞山高路远,一天走几十里山路,挨家挨户核实猪苗的重量,掌握了县畜牧水产局少数工作人员虚报猪苗重量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证据,严肃查处有关人员,及时补偿了农户的损失。
2004年4月,沱江镇大山寨村的村民反映,他们没领到政府发放的粮食直补款。虽然数额不大,每户只有几十元,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到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刘江明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查实了该镇驻村干部伙同三名村干部共同贪污粮食补贴款900余元进行私分的违纪事实,同时还带出了该驻村干部贪污农业税款5000余元的问题,截留的粮食直补款全部如数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大石桥乡洪水冲村的村民至今感到非常幸运,因为刘江明在这里扶贫两年,发生的变化之大是这个村子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洪水冲村是大石桥乡最贫困的村,人口不到200人。该村离县城60多公里,不通车,不通电,不通水,完全是靠天吃饭,人均年收入仅为260元。从解放以来只有一户人家建了新房。
2001年开始,刘江明兼任大石桥乡洪水冲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刘江明来后,首先感到村里最急需解决的是路。这里与外面的公路还差10来公里,农民养个猪也卖不出去,外面的什么东西也无法运进来。为改变村里的贫困面貌,刘江明想尽各种办法,多方筹集资金54万元,和村民一道开山凿石运土,挖坏了100多把锄头,凿断了10多根钢钎,终于在石山壁里凿出了一条长达8公里的盘山公路,解决了“行路难”问题;在半山石壁上凿出了一条2400多米水渠,被人誉为“江华的红旗渠”,解决了人畜饮水和灌溉难题,修建了一个占地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学校,解决了“上学难”问题。给每家每户送一头牛,用以繁殖出卖,解决“用钱难”的问题。
为了这些贫困的村民,刘江明磨破了嘴皮,磨破了脚皮,磨破了肉皮,他除了泡在办案点,就是泡在扶贫点,似乎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当一条新路凌空横亘在山腰的时候,刘江明就像自己披上了绶带一样高兴。可谁知道,此时,他女儿刘洋洋因为无人照管,摔得锁骨骨折,正在医院住院,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在医院陪同照顾。此刻,女儿正躺在病床上,哭着问奶奶:“爸爸为什么不来看我?”
一年后,刘江明扶贫期限已结束,该离开了,但村民们无论如何舍不得他走,极力挽留,他自己也觉得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做完,又千方百计主动申请再延长两年。两年后,该村人均纯收入上升了600元,但刘江明的体重却减了十多斤。
村民们说:“刘书记扶贫,是给我们送来了金饭碗。”
这就是刘江明,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用行动兑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承诺。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1996年至2005年,刘江明连续10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被记二等功一次,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艰苦奋斗、廉政为民”优秀领导干部称号。2006年12月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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