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面须达100%——长沙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底基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市纪委成立了由袁观清同志担任组长的全市《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要求,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重点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为了确保《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自查自纠必须达到100%,该市采取按组织隶属关系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其中,对省管党员领导干部由市纪委向个人发专函的方式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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