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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快、严、硬、实”推进《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编辑:陈辉云 发表时间:2011-09-13 10:27 来源:未知

 

江永县在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念好“快、严、硬、实”四字经,以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快”。迅速成立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领导机构,加强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并规范了单位以及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的撰写格式和要求;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同时,要求列入专项检查范围内的106个部门单位,切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自查自纠“严”。 各部门单位即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两个层面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单位集体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从四个方面开展检查,形成规范性的自查自纠报告;二是副科级以上(含)的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并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全面地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的自查自纠报告,经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上交。目前,全县106个部门单位以及含2名省管干部、44名市管干部在内的所有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交了自查自纠报告,自查面达到100%

整改措施“硬”。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力量扎实抓好督查整改,督促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过硬”的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对敷衍塞责、“走过场”的13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报帐等违反财经纪律的9个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没有如实、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不规范的自查自纠报告,即时退回并责令其按检查内容和要求重新撰写;对公车私用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长效机制“实”。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注重实效,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一要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以《廉政准则》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二要强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建立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评价体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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