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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再“体检”

编辑:陈辉云 发表时间:2011-10-20 09:47 来源:未知


    继去年湘潭市开展《廉政准则》学习贯彻年活动之后,今年7月,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安排部署,湘潭市在全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新一轮廉政“体检”。目前专项检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就抓好专项检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执行纪律。湘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平专门听取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并就搞好专项检查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十分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检查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副厅级干部、湘潭县委书记陈忠红要求常委一班人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雨湖区委书记陈小山与各位常委单独谈心谈话,帮助查找问题。

二、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扎实。

湘潭市纪委在《湘潭廉政网》、湘潭日报、湘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专项检查工作,向全市印发专题党风廉政信息单,并将中央、省、市专项检查相关文件予以汇编成册,印送全体市委常委学习。各地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及时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雨湖区委开展宣传月活动,请省纪委委员、党风室主任叶剑伟和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作《廉政准则》专题辅导讲座,并将讲座内容制成光盘在全区发放。九华示范区制作活动式宣传板块分别在机关和企业进行巡回展示。市城乡规划局等市直机关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温馨提示”,印发廉洁自律“十不准”,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范围。市住建局等市直机关单位通过召开系统干部大会、党员大会、印发资料、开辟学习专栏等方式进行了工作部署。

三、内容具体实在,重点难点突出。

湘潭市纪委印发《实施方案》要求着力解决脱离群众、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五大类问题。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对专项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注意把握检查的重点难点。湘乡市委将治理领导干部“不经商、不打牌、不受礼”等三“不”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岳塘区委等将公务用车、“节日病”、厉行节约等方面的问题列入治理内容。各市直机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除对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还将提高机关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作为专项检查内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社会保险补办手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将解决项目审批落地不快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内容。

四、自查自纠细致,解决问题认真。

湘潭市委常委班子带头自查自纠,于831召开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市委常委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撰写了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各级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层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目前,全市5个县(市、区)和3个园区及87个市直单位向市纪委递交了专项检查报告,有1600多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递交了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一共查摆问题100多个,包括“党性修养不高”、“宗旨意识淡薄”、“《廉政准则》学习不深入”、“与民争利”、 “公车私用”、“违规经商”、“公款接待超标”等12大类问题,提出了有力的整改措施,有的同时向组织呈报了个人财产及其他重大事项。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将自查自纠的范围延伸到了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

五、检查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湘潭市委制定了“一名市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个突出问题”等措施,强化考评追责,大力推动机关干部强化宗旨意识,下基层为群众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全市各地各部门强化措施,从严要求,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韶山市委针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证件方面的违规问题开展专门检查,雨湖区对在征地拆迁中顶风违纪、贪污受贿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昭山示范区结合小金库治理,对所属单位财务情况全面开展审计,扎实推进检查工作。湘潭市财政局等单位以强化领导责任为抓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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