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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紧锣密鼓学“准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天津市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一颁布,天津市委即召开常委会,组织市委常委专题学习全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指出,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天津市委办公厅随即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由此拉开了全市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序幕。
   由上至下:领导带头学习作表率,全力打造学习声势
   市委领导带头学习作表率。张高丽要求,市委常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执行的措施,确保《廉政准则》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今年天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总体思路为“抓住一条主线,推进两个方面,实现三个创新,着力四个强化”。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线,把此项工作摆在全市廉洁自律工作的首要位置,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把《廉政准则》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之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营造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市纪委法规室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将《廉政准则》纳入天津市“五五”普法内容,就《廉政准则》的内容提出了11道试题,并纳入了2010年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范围。
   由下至上:各单位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学习实效
   天津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河东区将《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委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学习的三个重点层面:一是区级四套班子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开展两次专题学习;二是全区各处级单位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三是区纪委委员、区纪委常委、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领导以培训班形式进行两次集中学习。在该区,2000余套《廉政准则》单行本和释义迅速下发到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手中;统一印制的140余套《廉政准则》宣传牌和宣传画,发至全区78个单位;河东有线电视中心在新闻节目中每天播放《廉政准则》的条款,《天津日报·今日河东》、河东局域网开辟“《廉政准则》学习月”专栏;利用短信平台,每天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1至3条关于“52个不准”内容的手机短信;邀请有关领导为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辅导报告;统一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准则》闭卷测试,考试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一系列的举措之后,区纪委对全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
  滨海新区召开区委常委专题会议,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对全区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廉政准则》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在党校开设专门班次,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门轮训。
  市商务委党组召开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廉政准则》,对全系统明确提出四点要求:对《廉政准则》要原原本本地学,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入脑入心;对照《廉政准则》有关规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把《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把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对违反者严肃问责、严肃处理。(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魏  刚)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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