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试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实施办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近日出台了《北戴河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实施办法(试行)》,将党风廉政巡查范围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一、明确巡查范围及内容。巡查组主要对各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巡查。内容涉及村两委班子建设、民主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多个方面。其中,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班子团结协作情况,落实村财务收支规范运作及“村财镇代管”制度情况,低保、福利分配审批等相关政策公开、公示情况,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等作为巡查重点内容。

 

  二、规范巡查程序及方式。巡查工作按照酝酿筹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查阅资料、调查了解等五个步骤进行。巡查工作时间由委局班子集体研究后决定。开展巡查前,要在被巡查村张贴巡查公告。进驻被巡查村后,要分层面召开会议,说明巡查的内容、方式及相关问题。查阅的资料以村重要事项会议研究情况,相关财务账簿登记情况,村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民情问题办理等情况为主要内容。调查了解通过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正确运用巡查结果。巡查组结合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被巡查村要针对巡查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巡查结果归入村两委班子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巡查组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察局。

 

  四、严肃巡查工作纪律。《巡查办法》明确要求在巡查期间,巡查组不得干预被巡查村的日常工作,不得处理被巡查村的具体问题。巡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反映被巡查村的真实情况,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巡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据河北省纪委信息)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