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江苏省镇江市围绕薄弱环节创新预防腐败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围绕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按照“针对问题、找出办法、简便易行、注重效果”的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去年,镇江市在总结句容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将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重要权力节点纳入有效监控之中。适宜公开的,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实施监督;暂不适宜公开的,通过向领导书面报告和向专门监督机关报备的形式,实施监督。目前,该市64个市直部门围绕84项重要权力初步建立了监控机制,各辖市区也普遍进行了试点。

 

  建立政府采购绩效监管机制。镇江市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标准,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问责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政府采购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去年,市政府采购商品总价比市场销售价减少1380万元,节约率10.7%。同时,按照与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高于周边地区的要求,通过与周边城市药品采购的比价,使全市同品种、同产地的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节约药品采购成本2500万元。

 

  建立主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投资环境,镇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积极主动监督行政行为,建立行政案例抽查机制,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的处理意见》等。2007年以来,该市共抽查行政案例3015件,查处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的案件172起。

 

  建立中介组织科学化管理机制。镇江市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共培育引进中介组织31家,绝大部分行业的中介组织达到3家以上。同时,开展中介组织社会信用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依靠法律、市场、社会相结合的中介组织科学化管理机制。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镇江市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具有镇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增加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的要求,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2007年以来,该市共有26名处级干部和109名科级干部按照规定承担了责任,对114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作者系江苏省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