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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营造廉洁发展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国家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改革试验区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工程项目多、资金流量大、腐败风险高的特点,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口前移  防控风险
  2009年6月,湖北省出台《关于构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随后,围绕构建武汉城市圈腐败风险防控体系,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保护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武汉城市圈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腐败风险防控促进和保障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过深入调研提出,工作理念上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工作思路上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
    2009年12月10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论坛大会。大会提出,注意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外,加快构建“三大机制”,即构建腐败风险排查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腐败风险化解机制。 

    主动服务  积极融入
  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两型社会”建设之中,为改革与发展提供服务。他们制定出台了省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定期调研走访制度,解决影响和制约“两型社会”的环境问题。制定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要负责联系一至两个大型企业、建设项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遇到的实际问题。监督各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两型社会”的各项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要落实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该省实地抽查了8个市21个县(市、区)近200多家企业,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果断清理废止了3个市、11个县(市、区)出台的100多项有悖环保要求的“土政策”。
  针对城市圈建设中项目投资多的实际,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在“城市圈”一手抓行政审批提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质量;一手抓事前事中防控,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借机上马,防止“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严防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严防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防铺张浪费或违规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其他违反财政、债券法规政策的行为发生。 

    履行职能 提供保障
  在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中,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能,为“城市圈”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建立廉政社区、廉洁岗位,着力堵塞制度漏洞;推进政府与市场脱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对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产经营、政府采购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建廉政督查防控点;加强纪检监察力量,督促各个系统对政府投资规划、市场准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严格审查。
    去年以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移民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查出违规资金4200余万元,给予40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全省立案多起,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52起。同时,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行市场主体诚信记录、“黑名单”管理等制度,努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统一的市场信用网络平台和重点领域自律机制,共有100多人自查并上缴违规款物;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07件,涉案金额9475万元。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加强对综合监管机构、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纠正政府投资类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26起,查处多起典型案件。(记者 周平军)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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