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让廉洁与项目建设同行

吉林省各地各部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抓优质、高效、廉洁的“生命线”,让廉洁与项目建设同行,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九个项目中存在的16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三个到位 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吉林省迅速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省纪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协调机制,认真组织排查,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遮掩,敢于自亮家丑。
在排查工作中坚持“三个到位”:一是全面排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省、市、县三级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逐一梳理、登记、造册,查底数、查程序、查漏洞、查问题。二是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不走过场。每个项目一套排查表,由部门领导、自查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把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三是监督指导到位,确保不打折扣。采取督导、督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对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共对10164个土地出让项目、814个征地项目、6804个矿业权项目进行了排查。同时,全面掌握了市、县两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情况。省财政厅通过重点自查、市县互查、厅内排查的办法,排查项目1504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了五次重点专项检查,排查项目980项。省发改委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抽查,共排查项目1768个。
健全制度 重点督查
制度建设是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廉洁的根本保障。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吉林省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的意见》《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吉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各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章立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吉林市制定了《吉林市工业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31项,健全了行政监管制度,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吉林省计划在年底前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药品)采购、国有土地及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招投标等统一纳入市场监管。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吉林省各地各部门坚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确定了工程成本变化、重点工程进度、民心工程、工程账目、工程监理五个检查重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取得良好效果。省财政厅在检查中发现,白城市洮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龙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建设项目资金未按要求设置专户,省财政厅督促有关部门帮助项目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并对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不规范的单位暂缓拨款。
边查边改 落实责任
今年3月,吉林省组成五个检查组,对5000万元以上176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问题71个,均已整改完毕;各地区各部门共发现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活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七个方面1964个问题。
今年4月,中央第七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检查工作,正式反馈了九个项目的16个问题。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整改措施,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立即向问题单位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补办相关手续,规范财务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等,督促长春、吉林、延边等市(州)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整改报告经主管项目建设的领导签字后上报。
同时,各地各部门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处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省国土资源厅针对部分勘查项目周期过长、投入不足、圈而不探、炒买炒卖探矿权等问题进行整改和清理,废止公告和注销探矿权276个,规范了地质勘察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8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检查,清查出102项违规项目,对其中20多个项目责成当地规划管理部门严肃处理并整改到位。(王春晖)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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