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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行政机关限时办结情况 公布超时办理单位名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12 09:30 来源:河北日报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行政机关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情况的通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根据《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冀政〔2010〕32号)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对全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4月中旬至5月中旬,省纪委、监察厅从有关单位抽调11人,分成3个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18个县(市)、51个省直部门今年第一季度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抓好制度落实。首先,注重检查的全面性。此次检查覆盖所有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职能的省直部门和11个设区市,在每个设区市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和1-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力求全面掌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况。其次,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较多的部门,主要抓好“四个核查”:一是核查《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的整体贯彻落实情况,看领导是否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核查部门编制《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情况,看是否明确了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是否承诺了办理时限。三是核查事项办理效率,通过查阅案卷、暗访服务窗口、电话询问申请人、跟踪事项逐级呈报过程等,发现和纠正超时办理问题。四是核查一次告知、结果回复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看各级行政机关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一次告知所需补正材料,按时答复办理结果并送达有关文书、证件,督促部门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度的要求依法办事、高效服务。

  二、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限时办结制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下发后,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限时办结制度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规范,推动制度落实,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各地的做法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推动有力。多数地方和部门把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逐项明确办理时限、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实施主体等,规范办理流程,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沧州市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推动制度落实,在全市机关组织专题考试,强化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服务意识。省水利厅分别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手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手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手册》,并上网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制度落实。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责任落实到位。根据限时办结制度的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健全落实了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配套制度,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限时办结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唐山市实行了归并职能建制进驻服务中心、并联审批、超时默许三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大幅缩短。廊坊市抓规范促提速,印制了《行政许可项目及工作流程汇编》,明确了事项办理流程每个环节和岗位的办理时限,实施精细化管理。沧县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办理要求和工作责任,使行政审批工作有了可遵循的依据。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工作保障。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电子监察等手段,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邢台市、承德市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施电子监察,分别制定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办法,将事项限时办结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多数省直部门积极利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许可事项,推进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信息化、流程化、规范化,提高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省商务厅开发了短消息提示系统,用短信提示申请人事项受理及办结。

  四是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大多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提高了办理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怀来县以环保局为试点,压缩审批事项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公开、规范、高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2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整体压缩了50%以上,2010年第一季度,行政许可事项平均用时仅为4.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少15.5个工作日。省交通运输厅将超限运输车辆审批办理时限压缩为当日办结,实现了审批发证立等可取,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全省整体情况看,限时办结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但有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许可、审批、监管事项存在超时办理问题。设区市、县(市)30个部门84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超时办理。邯郸市8件(其中市直部门5件、县直部门3件);沧州市8件(其中市直部门2件、县直部门6件);保定市5件(其中市直部门1件、县直部门4件);廊坊市5件(其中市直部门2件、县直部门3件);石家庄市4件(其中市直部门1件、县直部门3件);秦皇岛县直部门46件;唐山市3件(其中市直部门2件、县直部门1件);承德市3件(其中市直部门1件、县直部门2件);邢台市2件(其中市直部门1件、县直部门1件)。7个省直部门30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超时办理,其中,省国土资源厅15件、省体育局6件、省财政厅3件、省林业局3件、省通信管理局1件、省农业厅1件、省旅游局1件。

  (二)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时限和工作责任不明确。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已日趋规范,但个别省直部门和基层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不高,有的未按要求公开实施主体、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监督方式,有的没有对受理、审查、送达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三)一些需要逐级呈报的事项或多个部门、岗位联合办理的事项办理超时。由于少数单位之间或岗位之间职责不清,文件转报环节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和严格的工作规范,一些市、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未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直部门,不同部门之间责任不明、衔接不畅,影响了工作效率。有的同一部门两个联办科室审批时间相距数月,有的乡镇所站与县直部门审批时间相距更长。

  (四)一些事项办理程序不规范。一些部门擅自增加审核环节,无依据要求下级部门初审并统一上报;有的事项在批准后才进入受理程序或受理后才告知补正,有的未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补正补全内容;有的擅自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材料之外的申请资料,有的随意放宽审批条件;个别部门收费不规范;市、县部门案卷不规范。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甚至对限时办结制度一无所知,部分地方和部门没有按要求编制《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二是行政服务窗口功能不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应用水平不高,一些地方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入驻率不高,网上远程申请项目少,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教育培训不足,一些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生疏,缺乏依法行政和高效服务意识,对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有关政策掌握不清。四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透明度低,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超时办理问题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落实限时办结制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举措。为保证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制度执行力和行政效能,提出和重申以下要求:

  (一)加大整改力度,深入自查自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查找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6月15日前报省纪委、监察厅(电话:0311—87903515),省纪委、监察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同一类事项存在问题被两次通报的单位,以及屡禁不止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工作效率、办理程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二)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要求。要加强对限时办结制的宣传,把制度要求贯彻到岗、到人,提高部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要统一编印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将办理时限细化分解到工作流程涉及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制作办事指南或明白册,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和监督。

  (三)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对于需逐级呈报的事项或多个部门、岗位联合办理的事项,要明确主办部门和牵头单位,避免责任不清造成推诿扯皮、超时办理。

  (四)推进网上审批,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基层单位要积极为申请人做好信息扫描、上传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远程申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工作提速、服务提质。不断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推行并联审批,公开办理时限、条件、材料等,促进限时办结制度落实,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附件:1.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超时办理事项(市、县部门)

  2.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超时办理事项(省直部门)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9日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超时办理事项(市、县部门)

  1.石家庄市水务局办理张石高速行唐南出口至灵寿县城连接线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1件

  2.藁城市建设局办理农业科学研究所施工许可备案1件

  3.藁城市交通局办理联化货运配送中心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件

  4.藁城市发展改革委办理石家庄科达文教用品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备案1件

  5.邯郸市公安局办理户籍变更3件

  6.邯郸市安监局办理邯山冠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件

  7.邯郸市环保局办理河北绿茵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许可1件

  8.武安市卫生局办理设置医疗机构许可1件

  9.邯郸县质监局办理邯郸县德昌工矿铁路物资经销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许可1件

  10.邯郸县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1件

  11.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安新县供销社驻保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出让土地使用权许可1件

  12.雄县质监局办理雄县旭盛塑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1件

  13.涿州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3件

  14.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河北恒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土地出让合同部分内容审批和河北大元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2件

  15.沧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许可1件

  16.泊头市民政局办理殡葬场所重建许可3件

  17.泊头市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2件

  18.廊坊市安监局办理廊坊市宣教中心申请其他行业资格认定许可1件

  19.廊坊市教育局办理固安县第三中学设立民办学校审批1件

  20.三河市卫生局办理佳仕乐饭店食品卫生行政许可1件

  21.固安县地税局办理固安县融福石化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和廊坊市强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2件

  22.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中兴东大街(邢清线邢台市至贾宋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1件

  23.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农村居民宅基地项目1件

  24.唐山市环保局办理唐山蓄电池有限公司排污许可和唐山古冶区永盛耐火材料厂排污许可2件

  25.迁安市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1件

  26.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农村宅基地登记45件

  27.抚宁县建设局办理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许可1件

  28.承德市水利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1件

  29.滦平县粮食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1件

  30.滦平县安监局办理滦平县老龙潭铁矿尾矿沙堆存整改方案审核1件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超时办理事项(省直部门)

  1.省国土资源厅办理采矿许可证14件、建设用复垦(置换)项目审批1件

  2.省体育局办理晋升一级裁判员审批6件

  3.省财政厅办理追加经费批复1件、资产处置批复2件

  4.省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1件、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2件

  5.省通信管理局办理河北众诚兴宇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丙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许可1件

  6.省农业厅办理河北征宇制药有限公司研制新兽药批准许可1件

  7.省旅游局办理秦王湖景区质量等级评定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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