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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芝: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执纪为民理念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黑龙江日报

  执纪为民 重点监管省纪委强化监督确保民生项目高效安全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省纪委召开了十届七次全会,会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保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落实的意见》,科学谋划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思路,将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民生项目作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督促整改,服务基层,确保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确保对民生项目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对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同时也对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执纪为民的理念、服务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努力为省委《决定》的贯彻落实提供服务和保障。

  制定方案,分类监管。省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从全省中央新增投资扩大内需4748个项目中筛选出3313个民生项目,按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保和农村饮水、沼气等分成八大类,分步实施,监督检查;把改善民生、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初中校舍等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问题督查和委托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中央扩大内需民生项目高效、安全运行,及时竣工。

  上下联动,全面检查。办公室向各市、县下发了民生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将3313个民生项目按区域划片,片中选点,整合省、市、县三级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力量,确保对民生项目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100%。

  对于检查的内容,通知明确要求:一查是否全部开工和按时竣工;二查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三查省拨付给市(地)的25亿地方债券是否优先用于中央新增投资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四查是否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五查项目建设面积是否“缩水”;六查项目资金是否专账管理;七查项目资金是否被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滞拨或沉淀;八查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完备;九查是否依法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十查建筑质量是否合格。

  深入实地,重点督查。检查组对重要的民生项目深入实际抽查,到地方财政看资金是否专账管理,是否按时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看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是否按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到项目现场实地踏查、丈量,看项目面积是否“缩水”,已完工项目是否有工程质量问题。年初以来,办公室深入省直13个部门、10个市、县对扩大内需民生项目检查、抽查21次;对12个市、县和省直厅(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工作缓慢的6个市县和一个国企下发了《督促整改通知书》,还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哈尔滨、佳木斯、鹤岗、伊春、大庆、齐齐哈尔、龙煤集团等市地和项目单位督促整改,纠正了五常市扩大内需资金未专账管理问题,对哈尔滨市阿城区、香坊区、五常市及伊春市、佳木斯市、龙煤集团配套资金不落实、整改行动迟缓的挂牌督办,要求其倒排工期,限期整改。

  健全民生工程建设监督机制

  完善制度,长效监督。为强化全社会对扩大内需民生项目的监督,办公室制发了《黑龙江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建设项目公示办法》。该办法要求所有扩大内需民生项目必须全部公示,并按“办法”规定公示项目内容、刊登媒体、公示时间、举报方式和惩处措施,加大公众对扩大内需民生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办公室还起草了《黑龙江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并先后两次向全省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现已基本成熟。

  为加强对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做到信息共享,办公室积极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定期通报情况;完善“整改台账”制度,问题不解决不消号,加大了督促整改力度;充实和完善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数据库”,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建设进展、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为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强化职能,立体监督。 针对一些省直部门在思想上重视不够,部分民生项目未及时开工、管理不到位、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办公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8个厅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通过强化省直部门的监督作用,构成了“一个项目由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两个监督主体双重管理、交叉监督”的管理格局,为使两个监督主体各有侧重,办公室明确规定,对系统内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省直部门要主动深入下去协调解决;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个性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避免了相互推诿扯皮。

  严肃执纪,追究责任。办公室要求各市、县按时上报检查结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影响扩大内需民生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截至6月底,全省共查处3起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强化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深入到民生工作的实践中去,深入到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最直接的民生问题中去。

  强化服务,排忧解难。针对各地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政策界限不清、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办公室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经与省政府有关部门会商,以文件形式下发了两期《扩大内需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如:针对县及县以下纯公益项目的配套资金有何优惠政策(由省财政转移支付);30万元以下小项目单独招投标时间长、成本高怎么办(可以打捆招标或邀请招标);为节约建设成本,乡镇文化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畜牧兽医卫生服务站、司法所等项目可否集中建设(可以)等。通过“政策解答”,为各地在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起到了释疑解惑的作用。

  根据“政策解答”确定的原则,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卧牛吐镇文化站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建设,漠河县北极乡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服务站联合建设,有效地利用了资源,节约了土地,该做法得到了中央第六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合并建设项目79个,打捆招标150个,邀请招标81个,共节约资金 454.25万元。(任克奇 记者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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