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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整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向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六类乱收费行为今后将一律被取缔。”广东省深圳市日前启动对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含中介服务收费)的治理行动,并将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8月31日后仍乱收费的将被严肃处理,严重者将予以曝光。 
    该市将被取缔的六类乱收费情况包括: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该市明确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定价为辅。凡是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坚决放开;凡是能够下放给行业组织的,坚决下放;凡是能够引入竞争机制的政府定价项目,坚决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据悉,借此次治理的契机,深圳市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尤其对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将加强跟踪调查和定期清理,对涉及面广、涉及金额较大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将进行公开评估。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朱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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