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反腐倡廉制度审查不留“缝隙”

□ 颜 安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制度审查工作贯穿于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之中,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抓法规审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成都市重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近年来,曾3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出规定。明确:市和区(市)县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机关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向备案审查机关报送备案的时限;制定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应当就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去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230件,予以备案225件,不予备案5件。
抓程序审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审批项目,再造并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思路,将审批处室成建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二是深化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部门权力编码管理,编制公布了4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7437项行政权力清单,规范了审批流程。三是加强政务载体建设。推进“一站式”政务大厅建设,整合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资源,实行网上预审、网上审批,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周到服务。四是推进大部门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组织结构,整合部门职能,探索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规范政府部门职责,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截至目前,成都市行政许可项目由1166项减少到10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1006项减少到210项。
抓权责审查,推进县委权力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都市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采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权力清单等措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行政。市县两级建立领导机构,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厘清县委权限,明确权力公开事项,编制权力公开流程,建立权力公开专网,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华区、新津县、市房管局和市城管局等单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试点,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建立网上政务大厅为依托,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为保障,清理行政权力和工作职权,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压缩自由裁量权。全市法院系统积极推进“两权制度”改革,建立审判权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强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重大问题新闻发布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形成。
抓问责审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成都市坚持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中的窝案、串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信息反馈制度和“一案两报告”制度,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预防腐败制度,堵塞漏洞。在开展“小金库”专项巡查过程中,督促各部门进行自查,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财务规章,堵塞经费管理漏洞。近3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万多件,立案查处715件,结案7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7人,督促涉案单位建章立制146项。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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