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度与城市共同成长——合肥创新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模式

土地、招投标、工程建设……这些为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背书的词汇,往往也伴随着腐败高发的“魔咒”。
记者在安徽省合肥市采访时看到这样一组数据:2006年以来,合肥共完成“大建设”工程801项、在建253项,完成投资726.39亿元,是“九五”、“十五”时期总投资的4倍。伴随合肥大发展浪潮奏响的,则是合肥市牢牢把握制度创新着力点,创新公共权力监管模式,统筹推进城市建设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新乐章。
实行统分兼治 优化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制衡结构
传统城建管理模式,使得作为主管城建工作的各级建委(建设局),集建设与融资、结算与决算、设计与施工、招标与验收、拆迁与安置、建设与监督等所有流程于一身,实行“一条龙”式封闭运作,自我建设,自我管理,往往出现项目建设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管办不分、监督不力,效率不高、效益不好等问题,也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搭建了“温床”、降低了“难度”、减少了“风险”,成为贪污受贿等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灾区”。
合肥市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实行分权治理,探索建立了以“六分开”和“三协同”为主要内容的“6+3”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体系,重新打造相互制约、多元合作、开放透明的现代城市建设管理新体制,力求城建管理高起点、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保廉洁。
在今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该市全部撤销市直单位内设的基建部门及职能,成立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建立市级城建项目储备库,实施统筹、统建、统管。创新“六分开”、“三协同”监管模式,实施“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审计”六分开,由市规划局统筹安排建设规划,确保“大建设”的科学性;市建委进行综合设计,促进建设方案的优化;市发改委把关立项,确保建设依法合规;市招投标中心统一招标,进一步节约建设成本;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项目融资、资金拨付与监管,保证有效投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和决算,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与此同时,将城建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沿途管线建设以及项目工程外围单位等三项协同任务逐一列入相关部门职责,实行协同作战。其中,在市级负责补偿费用的前提下,将征地拆迁交由辖区政府及其街道承担,调动了基层积极性,破解了长期困扰城市建设的拆迁难题;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破解了以往制约工程进度的管线迁建难题;明确市容、交警、园林、公交、环保等外围单位在城建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合肥模式说明,不仅建筑工程领域腐败高发的‘魔咒’可以被打破,而且廉洁在这个高腐败风险的领域也是可以实现的。”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在评论该市做法时说。
建立统一平台 施行“阳光”招标投标
“过去由于权力集中、缺乏监督,一栋大楼盖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现象突出。”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说。
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合肥市探索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创新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招投标管理模式,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手段配置公共资源。这项制度实行不久,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有100多项工程、采购等没有“进场交易”,立即叫停、作废,处理了一批责任人。“现在各个部门、区县的领导都知道这是‘高压线’,谁都不敢碰了。”雍成瀚说。
合肥市7位专家评委去年因收受电梯供应商23.9万元感谢费,被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两年半有期徒刑。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纪委书记黄守强说:“这7位专家出事,就是因为在电梯行业,安徽省的专家就这么几位,企业很容易掌握。”合肥招投标中心随后将专家库拓展至跨地区、跨行业,实行重大建设项目专家评委异地抽取,针对运行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合肥招投标中心成立3年来,先后建立80多项规章制度完善市场运行规则,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限制评委自由裁量空间;资格审查方式变“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让想围标、串标的企业无从下手;中标单位风险包干制、企业失信惩罚机制、设计失误全额赔偿制等一批新制度,得到企业与同行的好评。
信息技术的成功应用也是合肥实现招投标廉洁、公正、高效的重要手段。记者从合肥招投标中心了解到,评标专家名单由电脑自动生成后,电脑、通信系统自动直接将评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发送至专家本人的手机上,同时名单密封打印,任何企业、个人都无法提前获取专家信息,专家在通过评委身份证门禁系统检测、上缴手机到达开标现场时才能获知投标企业情况,在评标时全程电子录音、录像,纪检监察干部、业主通过监控设备实时察看,中心聘请的数十名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评标,发现问题有权随时质疑、叫停。
今年上半年,合肥招投标中心完成项目9604个,签订合同金额908亿元,节约资金和资产增值319亿元,节约率达25%。其中,仅通过各类工程招投标,就节约建设资金155亿元,建设成本平均节省20%至30%。
坚持公开透明 “阳光”运行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
今年9月8日,合肥市重点建设项目———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工程迎来了开工一周年的日子。这项工程通过合肥的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不仅合同签约金额比预算节省了8亿多元,而且合肥市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的制度在这里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总指挥、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葛斌对记者讲了一件事:进入雨季施工后,由于地质条件复杂,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土石回填施工,但是因为没有及时通知安徽省审计厅派驻机场项目审计部门现场测量确认,最终这次施工按照规定没有办法拿到报酬。
该市近年来着力将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纳入公开透明的运行轨道,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遏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实施阳光供地,强化土地市场管理。该市对市辖县区和开发区土地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定价、统一上市”,采用“政府拆迁、净地拍卖”的方式统一对外挂牌拍卖,并将拍卖结果通过政务平台公开接受监督。与此同时,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公开出让(划拨)供应的土地,由国土部门拿出初步意见,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后,按程序组织供应。在项目单位与政府之间建立“双向约束”机制,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出让效益最大化。
在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管理上,合肥建立了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集体决策制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城建项目集体审核把关。定期召开高规格调度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严格问责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引入现代项目工程管理方式,探索实行“小业主大监理”、质量安全“第三方巡查”、工程量变更“刚性”管理、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工程项目流程化管理等多项举措,对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与此同时,合肥将审计监督贯穿于项目建设的程序执行、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造价控制、资产移交、投资效益评价等全过程,做到审计范围100%覆盖、查出问题100%整改到位。“大建设”以来,累计审计工程造价款结算210亿元,共核减工程造价款22亿元。
拆迁安置是“大建设”中最大的难题。合肥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余小平说,他们在拆迁安置中探索并确立了“先拆违后拆迁”、“违法建设零补偿”的拆迁原则,全面实行“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由村(居)、街道、区三级,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及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避免暗箱操作,降低拆迁成本,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据统计,该市“大建设”以来,累计拆迁拆违面积1380多万平方米,涉及3.4万户居民和工商企业,审核确认拆迁安置面积215.96万平方米、15312户、补偿经费36.38亿元,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件。
通过创新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模式,收到了“大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与防治腐败互动双赢的综合效果,城市建设的“合肥速度”不断被刷新,先后有7项工程分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填补了合肥乃至全省空白;54项工程获省“黄山杯奖”,较前3年上升25%;市政道路拆迁成本也由3年前占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下降到现在的27%。(记者 孙崇鸽 韩贺彬 通讯员 付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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