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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深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截至今年8月底,江西的省、市、县、乡(镇)四级共18150个用票部门和单位(其中省本级989个)完成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票据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开票站点也由原来的6805个增至28197个,“以票管费、以票控罚、以票促缴”的财政票据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今年3月以来,江西省大力推行以“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为核心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用票单位的票据开具信息、资金执收过程和解缴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控制。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是江西省着力推进源头治腐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该省今年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将“实现两个覆盖”作为工作重点,把改革工作整体推向前进。“两个覆盖”,一是纵向到底,即在完善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同时,将市、县(区)列为改革的重点,加快市、县改革步伐,并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实现省、市、县三级所有用票单位的“全覆盖”。二是横向到边,即除了将非税收入票据纳入以外,还将社团会费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及捐赠票据等其他财政票据纳入电子化管理范围,实现票种的“全覆盖”。
    江西省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业务管理,强化票据管理职能,以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改革成果的扩大。省财政厅对现有的票据种类、票样进行了清理、归并,进一步完善了票据结构,规范了票据种类和式样;重新界定了票据购领主体资格,对不符合现行供票条件的部门和单位不列入电子化管理改革范围并注销其《票据购领证》;冻结了《票据购领证》休眠户头,对近两年内未发生票据领购、核销业务又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单位,中止其购票资格;制定了《财政部门受理电子票据代开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规范电子票据代开业务。这些举措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非税收入核算更加全面、准确,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缴存入库。(记者 徐华平  通讯员 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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