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公款印购邮寄贺年卡说“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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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沈阳市有关部门统计,近日该市共有12个机关单位终止了与有关厂家的贺年卡印制合同,更多的单位取消了公款购买贺年卡计划。这是沈阳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下发关于禁止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的通知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这一“禁令”,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人士的充分肯定。
据悉,近年来,每到岁末年初,沈阳市一些机关单位为了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用公款大量购买或印制贺年卡和明信片发给机关干部,而且近来有购买和印制的标准越来越高、数量和费用越来越多的势头。而该市有关调查统计表明,在公款购置的贺年卡和明信片的使用上,用于单位之间的不足三成,大部分贺年卡则是个人所用,不少卡片甚至没有使用就被扔进了垃圾箱,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办公经费,也制造了大量垃圾。这一现象,给一些机关单位和干部造成了较大负担,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
为了遏制这一不良现象蔓延,沈阳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于11月初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倡导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和联系,并明确规定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沈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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