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肃市县乡党委换届纪律 做到“五个严禁”“五个一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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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辽宁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委组织部发布全省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严肃纪律情况。
据介绍,从今年底到明年上半年,辽宁省市县乡三级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辽宁省委对严肃换届纪律高度重视,确立了“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教育在先、警示在前,多措并举、全程监督,惩防结合、严厉查处”的工作方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要求,必须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证换届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性措施,由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从换届工作一开始就形成坚决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打一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攻坚战,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辽宁省委要求这次换届必须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任用干部,严禁干扰正常的换届选举。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定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风的,一律严肃查处,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还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 (记者 赫安泽 严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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