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特性 注重实际效果

近年来,河北省委巡视机构准确把握巡视特性,注重巡视实际效果,通过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健全制度,有力推进了对县(市、区)巡视工作。先后完成对50个县(市、区)的巡视,发现各类问题316个,提出意见建议289条,对230余名县级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并通过意见反馈、加强督导、跟踪回访等方式,督促有关地方及时整改。
省委重视,强调重要性。省委高度重视对县(市、区)巡视工作,将其作为省委巡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对设区市巡视一同研究、一同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逐一审阅对县(市、区)巡视报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逐一听取对县(市、区)的巡视情况汇报,逐一审定和批示被巡视县(市、区)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县巡视如何进一步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方法提出指导性意见。
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在巡视对象上,突出重点“人”,即在所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反映特别优秀或问题比较突出的其他成员。在巡视内容上,突出重点“事”,即重点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的情况;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做出的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节能减排双三十、干部作风建设年、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情况。
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性。针对县一级所辖地域相对较小,人际关系复杂,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顾虑多,了解真实情况难的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渠道。在巡视组进驻前和进驻之初,分别向省、市两级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在巡视过程中,关注对党政主要领导和重点部门的反映,注意从当地干部群众议论较多、信访量较大的热点问题入手,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努力发现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采取听汇报与访实情相结合,检查与暗访相结合,找问题与促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相互印证,确保掌握的情况客观真实。
健全制度,增强规范性。为提高对县(市、区)巡视的规范化水平,早在2005年8月,该省就出台了《关于对县(市、区)开展巡视的意见(试行)》,就被巡视县(市、区)的确定、巡视的重点、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置、与有关市委的协调等亟须明确的事项作出规范。在历年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都对县(市、区)巡视提出规范性要求。在先后印发的《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进行跟踪巡视的办法》、《将巡视中发现的需由省直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移送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办法》、《关于提供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部分成员专题评价材料的通知》等多项制度中都对县级巡视工作作出规范。目前,该省正在根据中央对县(市、区)巡视的《意见》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研究起草贯彻《意见》的专门通知,进一步提高对县(市、区)巡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用好成果,扩展功效性。为加强巡视成果运用,除了认真做好巡视情况汇报、意见反馈和移交督办外,河北省巡视机构还通过分级反馈、向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材料,充分发挥巡视成果运用的三级联动作用,放大巡视功效。另外,通过实施跟踪巡视,促进对反馈意见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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