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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出台源头防治新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安徽省阜阳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党政“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成为继工程建设“六不准”规定之后,阜阳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又一保廉亮点。近日,阜阳市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正式向全市下发了这一新规。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明确一名单位副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任何人不得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活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六不准”规定,签订廉洁承诺书并认真践行承诺。

 

  规定要求,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后,单位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各单位要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分管副职履行职责情况及下级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把“一把手”落实本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开展一次考核。

 

  此规定明确、具体,易于操作。该规定的付诸施行,使工程建设领域告别了“一把手”说了算,对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暂行规定还规定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

 

  

 

  (据安徽省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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