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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2-21 10: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坚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三集中”管理和“一站式”服务,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打造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促进廉洁的服务平台,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阳光”的政务环境。 
   
  “三集中”管理,大厅以外无审批 
   
  该中心实行审批事项、审批权力、审批机构“三集中”管理模式,即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审批权力向审批办主任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及审批办主任向中心大厅集中。这一管理模式要求,由各进驻单位成立审批办,将审批项目向审批办集中;审批权力集中授权给审批办主任;审批办人员在中心集中办公。 
  目前,海南省33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琼单位的行政审批办及审批办主任集中在中心大厅办公,共设立107个服务窗口,对1104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统一办理,审批业务工作既受其所在部门领导,又接受中心的监督和协调,杜绝了“体外循环”,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都在中心大厅进行,真正做到了“一个中心对外、项目应进必进、窗口充分授权、服务公开公正”。 
  海南省工商局审批办主任林汉明告诉记者,现在局长全权授权给审批办,所有事项均在中心办理,通过充分授权、建立全能窗口、试行“一支笔”办结的新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前4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分散在7个部门,由3个领导分管,使用7枚行政审批专用章,现在全部集中到审批办,由10人办理。两年多来,共受理审批9000多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一站式”服务,办事手续由繁变简 
   
  办事形式由暗变明,办事手续由繁变简,办事速度由慢变快,中心一切行政审批工作改革都紧紧围绕着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为解决许可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效率过低的问题,调整审批事项l76项,对630个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和精减,办件平均提速9.1%。 
  中心对进驻的政务服务项目实行“一门受理、相关联办、现场审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形成“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 
  中心对程序简单,申请审批材料完整的事项,实行“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审批办主任核准”的一审一核办结制,即收即办;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或不能办理的理由;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明确第一个受理窗口为“首办窗口”,由其联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最后送达办结件。当“首办窗口”协调有困难时,由中心负责协调办理。 
  2009年6月起,中心为重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采取“一次受理、一表式办理”的并联审批新模式,一改过去重点项目审批环节多、程序复杂不透明、效率低的局面,大幅缩短审批时间,过去需要费时一年以上的项目开工手续,现在100天以内就可以全部办结。按照“窗口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模式,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相关收费一律集中在中心的银行窗口进行,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 
   
  “六公开”承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心所有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均在网上公示,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向社会发布,实行审批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的运行模式,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中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三大政务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打造“三网两系统”,所有厅局敞开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海南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联网,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查询,提供“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形成“窗口受理办理、省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机制。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行政审批网延伸到各厅局,实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审核、办结、发证等环节全程网上操作。 
  中心建立纪检监察、中心相关处(室)、进驻委厅局和社会各界“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受理投诉、查处,负责项目申办工作出现的“超时件”的实时监察。监察室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由视频监控、招标投标网络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网络系统构成的电子监察信息平台,自动、实时、全面采集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信息,并依据事先设定的多个规范化要素,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及时启动“黄灯”提醒、“红灯”警示。监察室还通过“二级联网平台”,将分散在外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招标采购纳入监察范围,实现由被动监察向主动监察、事后监察向实时监察、局部监察向全方位监察、阶段性监察向全过程监察的转变。同时,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和公开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开设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办事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统计,2008年7月1日至去年底,海南省33个行政审批办共受理审批事项320928件,办结318323件,办结率达99.2%。中心正式运行两年多来,没有收到一起廉洁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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