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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群众满意度96.5%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如今,在江西省崇仁县人民医院,患者排队划价、交费、取药的现象不复存在了。原来,该院自 2008年试点启动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后,投入近百万元对所有科室进行数字化建设,各种医疗服务、药品信息全部通过局域网实行电脑数字化操作,并通过互联网对外公布。该院负责人高兴地说:“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实施以来,病人满意率达95%,医患纠纷较以往减少近60%,医院的社会形象明显好转。”
    抚州市在部分县(区)和市直医院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据该市医药医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徐云发介绍,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是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在卫生系统和医院推行药品器械阳光购销、医德医风阳光评议、临床路径阳光管理、检查用药阳光收费、基本医疗阳光服务等机制制度。去年,该市试点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后,全市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药品达1.3亿元,累计为患者让利0.75亿元,药品总价格降低23.6%,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也由年初的82.6%上升到年末的96.5%。
    同时,该市建立健全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医疗器械购置申报审批、大型检查知情同意等16项管理制度,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设立执业医生医德医风档案,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民主行风评议活动和面向医疗机构内部的医德医风评议活动。该市还针对药品采购、医疗服务、行政管理、药品招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违规收费、假劣药品、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去年,该市医疗卫生系统共退回“红包”8.87万元,上交2.16万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5件,处罚、处理30余人,涉及金额300多万元;纠正违规收费、假劣药品等突出问题50余起。
    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的制度体系,为医疗行业和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构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该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人自豪地说:“我院自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后,全面参加江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按照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法,成立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纪检、财务相关部门全程监督,药品做到100%在网上采购,有效避免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作者 汪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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