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问责问廉问效推行“全流程”监督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围绕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等创立了“问责问廉问效”制度,之后又在全市推进了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和财务“五笔会签”等制度,实现了“全流程”监督预防腐败。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指出,延安在贯彻落实省纪委十项新制度的实践中,因地制宜、适时创新,推出了“问责问廉问效”、财务“五笔会签”及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等三项制度,有效发挥了全流程监督预防腐败的功能,封堵了“廉政死角”。
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肯定:延安创新机制,实现全流程监督,是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问责问廉问效,责任追究到岗、到人
延长石油集团一工程是延安市重点项目,从规划选址到征地拆迁补偿,因牵扯部门多,一度进展缓慢。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成效都不理想。该市纪委“三问”工作组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工作组进驻项目后,迅速展开调查,查清缘由,分清责任,并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书,工程建设很快驶入正常轨道。
工程进展缓慢,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一些干部工作漂浮、推诿扯皮甚至以权谋私。出了事逃避责任,到头来没人负责。”延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说。他表示,“三问”就是将责任追究到岗、到人,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想逃也逃不了!
2007年以来,延安市针对一些重大项目落实中存在监管不严、进度不快、责任不明、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在总结子长县创立的“问责问廉问效”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颁行了《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工作流程图》,推行了“三问”制度,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及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做到事前提前介入、事中重点防范、事后跟踪监督。
实施“三问”制度以来,延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160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警示训诫2725人,党纪处分676人,政纪处分15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三问”不走过场、敢于亮剑,产生了明显的成效,使延安精神、革命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
“统一管理”,削除“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的尴尬
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大改革力度。志丹县首先对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统一管理”的探索。实行统一管理后,科教文卫纪工委接到举报,群众反映某中学校长在收费等方面存在问题,他们立即成立调查组查清问题,收缴违规资金5000元,兑现任课教师课时费2.4万元,对校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延安市纪委总结志丹县的试点经验,2007年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2008年在全市推出“县区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从根本上破解了“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查办案件方面实现了突破,全市7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初核举报186件,转立案71件,查结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警示训诫125人。
“五笔会签”并公开,管住“钱袋子”
针对过去该市在财务报账中实行由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主管领导三人签字报销的传统做法,监督环节少,透明度不高,极易滋生腐败问题,延安市纪委监察局2007年在全市推行了“五笔会签”制度。
“五笔会签”制度规定:各单位报销的票据由经办人员签字后,经报账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依次审核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对不符合“五笔会签”要求及其程序要求的票据不予报账。
延安市的“五笔会签”制度还包括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在建制村,要求每季度对村级财务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年终召开村民大会通报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志丹县杏河镇牛寨村村民牛怀洲说:“自实行‘五笔会签’以来,我们对村上的每笔收入和开支都知道了,对村支书和村主任更加信任了。”
截至2010年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与会计结算中心的密切协作,纠正不规范支出31655笔,涉及资金17972万元,拒付不合理支出24078笔,涉及资金8681.21万元。
群众对这项制度编了个顺口溜:“‘五笔会签’有奇效,财务公开人人笑;阳光底下‘晒一晒’,看谁还敢再胡来。”(作者 余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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