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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下发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民生工程未完成将一票否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民生工程未完成 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成都市下发政府部门及管理单位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考评总分100分,满意度测评30分;工作业绩40分;内部管理20分;创新学习10分

  ●满意度测评板块中,社会公众评估计15分,占一半分值

  ●未完成民生工程目标的,取消评选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资格。

  近日,一份长达4500字的《成都市政府部门及管理单位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下发到了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该考核实施细则更加注重对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的考核。

  细则规定,未完成民生工程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新增指标“机关行政效能”等考核

  市政府目督办主任孙波介绍,在考核体系中,更加注重对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的考核,新增了“机关行政效能”等考核指标,加大了“信访维稳”指标考核分值。

  同时,新的考核细则着重鼓励各单位放眼全国、全省,努力在本系统、本领域内创先争优,努力创造具有成都特色的经验做法,考核方式由以往的“政府内部考评”转变为“通过核查核验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并更加注重创新项目的实效性。

  在满意度测评板块,加大了社会公众评价考核分值,更加注重以群众满意度为终极目标的绩效管理理念。

  2011年,目标管理重点督查工作将突出三个方面: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切

  实抓好重点工作和专项目标督查落实;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质量。

  公众评估组织社会公众对单位评价

  《细则》规定,考评分四大板块,其中,满意度测评分值为30分,分为领导评价,部门和区(市)县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估。

  领导评价由市领导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由市政府目督办加权汇总计算,计分不超过12分。

  部门和区(市)县评价,由各部门和区(市)县对各单位间的相互协作、对区(市)县的指导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计分不超过3分。

  在社会公众评估部分,分值为15分。将由市纪委(监察局)、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社会公众对各单位进行评价。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汇总各单位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情况测评得分,计分不超过3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汇总各单位社会公众测评得分,计分不超过12分。

  在考评的另外三大板块中,工作业绩分值为40分,主要考察重点工作目标。内部管理分值为20分,主要考察效率质量。创新学习分值为10分,主要考察创新工作。

  效率质量包括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窗口服务与管理,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监察,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访维稳工作,应急管理,公文处理和政务信息,目标管理。

  处罚措施弄虚作假将会被一票否决

  “对未按要求完成民生工程的承办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孙波说,本次绩效考核的处罚措施力度很到位。如果出现领导班子成员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纪检、司法部门处理的;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的;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实行目标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评选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资格。(记者赖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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