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注重“三结合”

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2010年年初开始,吉林省通化市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一县(柳河县)、一区(东昌区)和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八个市直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在工作中注重“三结合”,初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新机制。
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充实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通化市注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试点单位在查找廉政风险点时,注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各个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确保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目前,各试点单位均已进入第二个流程,经过实际检验,进行了及时修正、查漏补缺,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求“嵌入”到具体业务工作环节中,建立起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与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相结合,更加有效地防控廉政风险。一是落实前期预防措施。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层面主动做好防范,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二是落实中期监控机制。与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结合起来,通过自我对照检查和组织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制度。用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三是落实后期处置办法。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发生腐败问题;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有较大反映的党员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结合,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通化市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认真梳理,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以制度规定权力运行的流程、规范权力的行使。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得到重点关注和防范。在工作中,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制度监督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权力运行“留痕存迹”,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效。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及时修正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吉林省通化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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