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通过查找廉政风险、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年底实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所有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覆盖’。”这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召开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
浙江省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眼下,该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已进入全方位推进、全领域防控、全岗位监督的攻坚阶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人排查廉政风险、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氛围更加浓厚,全省正朝着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确保权力在轨运行的目标迈进。
真抓实干力争“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起步较早。2008年,浙江省委即作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决策部署,并纳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2010年,该省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制度建设进行认真研讨和论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
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浙江省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突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全面建立起了覆盖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今年,浙江省将着重围绕“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合理配置权力、加强有效制衡,推进‘阳光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开展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分类推进,明确目标、统筹部署,抓住关键、完善制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惩防体系建设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立足打大仗、打硬仗,攻坚克难,冲击新高度、勇攀新高峰,确保到今年年底,实现全省范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覆盖’。”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要求。
严密防控实施“全监督”
浙江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的落实,通过“查找风险”、“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突出重点,查找并确定风险等级。该省各地各部门在梳理、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力的基础上,按照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围绕“人、财、物,权、钱、事”六个环节,采取岗位自查、内部关联互查、领导帮助核查、集体排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确定每一个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加强风险点分类管理,逐一登记汇总,建立台账。舟山市针对重点领域,着重查找规范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干部人事等风险点;针对重点环节,着重查找权力授予、配置、运行和监督过程中的风险点。该市还将风险点划分为违规风险、违纪风险、违法风险三类,实行分类监控。
健全机制,制定实施防控措施。该省各地各部门在排查风险的基础上,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运用流程管理、操作规程、风险建模等方法,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流程和制度,形成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实现风险防范的制度化、规范化。丽水市推行主要领导“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分权制约和流程监管,预防权力过于集中。嘉兴市采取全员教育、动态查找、严密防控、科技监控、综合评估的“五步工作法”,查找廉政风险点10331个,制定防控措施15000余条,初步形成了寓教育、监督、评估于一体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严格考核,巩固和改进防控效果。该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强化监督、严格奖惩、检验效果”的要求,采取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交流经验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把防控效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政府督查考核评价系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奖惩的重要内容。舟山市普陀区通过执法监察和媒体监督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的内容,列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指标。海宁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月查制,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权力清单”,确定防控重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和具体方法步骤;运用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考核等手段,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调整修正,增强机制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
长效机制确保“全预防”
“以前总感觉得自己是一名普通干部,工作风险不大;现在一查找,风险点还真不少。一个风险点就是一条‘警戒线’,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浙江省的一些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了解到,经过长期不懈的实践摸索,浙江已经形成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该省已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县(市、区)达80个,部门1768个,近32万名党员干部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出风险点27万余个,制定防控措施近15万条。通过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氛围更加深厚,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力推进,从而有效避免了廉政风险事件的发生。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了带头查风险、防风险、讲廉洁、抓廉政的良好氛围。省委组织部通过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部机关151个岗位中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近3000个;并运用风险可防性特点,制定防控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宁波市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和政府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突出风险防控,构筑政府投资项目反腐“防火墙”,受到了充分肯定。
该省各地各部门还将廉政风险防控嵌入到优化管理、整合资源、提升效能的各个环节,实行权力运行过程管理,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嘉兴、舟山、台州、丽水等地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决定自动生成模块,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排查、设防、管控、组合”的工作流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全省11个市局、134个县级局、600多个基层工商所,以岗位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网络和防控体系。(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吴沂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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